[发明专利]空气处理系统的控制方法和空气处理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510031769.4 | 申请日: | 2015-01-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4566832B | 公开(公告)日: | 2017-10-03 |
发明(设计)人: | 孟庆好;张建华;黄勇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4F11/00 | 分类号: | F24F11/00;F24F13/24 |
代理公司: | 北京友联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11343 | 代理人: | 尚志峰,汪海屏 |
地址: | 528311 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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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空气 处理 系统 控制 方法 | ||
1.一种空气处理系统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处理系统包括多个空气处理装置,所述控制方法包括:
当多个空气处理装置中的任一空气处理装置接收到噪音档位设定命令时,确定设定的目标噪音档位;
将所述目标噪音档位发送至所述多个空气处理装置中正在运行的其他空气处理装置;
控制所述任一空气处理装置和所述其他空气处理装置按照所述目标噪音档位运行;
所述目标噪音档位包括:静音档位、低噪音档位、中噪音档位和常规噪音档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处理系统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空气处理装置包括空调器和/或空气净化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空气处理系统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当所述空气处理装置为空调器时,所述静音档位对应的档位值为1%,所述低噪音档位对应的档位值为40%,所述中噪音档位对应的档位值为60%,所述常规噪音档位对应的档位值为80%-100%。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空气处理系统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当所述空气处理装置为空气净化器时,所述静音档位对应的档位值为1%,所述低噪音档位对应的档位值为20%,所述中噪音档位对应的档位值为40%,所述常规噪音档位对应的档位值为60%-100%。
5.一种空气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处理系统包括多个空气处理装置,还包括:
确定单元,当多个空气处理装置中的任一空气处理装置接收到噪音档位设定命令时,确定设定的目标噪音档位;
通讯单元,将所述目标噪音档位发送至所述多个空气处理装置中正在运行的其他空气处理装置;
控制单元,控制所述任一空气处理装置和所述其他空气处理装置按照所述目标噪音档位运行;
所述目标噪音档位包括:静音档位、低噪音档位、中噪音档位和常规噪音档位。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空气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空气处理装置包括空调器和/或空气净化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空气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
当所述空气处理装置为空调器时,所述静音档位对应的档位值为1%,所述低噪音档位对应的档位值为40%,所述中噪音档位对应的档位值为60%,所述常规噪音档位对应的档位值为80%-100%。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空气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
当所述空气处理装置为空气净化器时,所述静音档位对应的档位值为1%,所述低噪音档位对应的档位值为20%,所述中噪音档位对应的档位值为40%,所述常规噪音档位对应的档位值为6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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