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降解共聚物-硅酸钙复合骨修复材料及制备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510034938.X | 申请日: | 2015-01-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4524630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4-22 |
发明(设计)人: | 章飞;刘铁龙;赵永飞;孔金海;邹薇薇;赵成龙;王静;高欣;杨诚;肖建如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波开发区中心医院;上海长征医院 |
主分类号: | A61L27/18 | 分类号: | A61L27/18;A61L27/02;A61L27/50 |
代理公司: | 成都立信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51100 | 代理人: | 濮家蔚 |
地址: | 315800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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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降解 共聚物 硅酸 复合 修复 材料 制备 方法 | ||
1.可降解共聚物-硅酸钙复合骨修复材料,其特征是由可降解的乳酸-碱性氨基酸共聚物与硅酸钙复合组成,其中硅酸钙为所述骨修复材料总质量的25~40%,乳酸-碱性氨基酸共聚物由L-乳酸与至少一种α-碱性氨基酸聚合而成,其中碱性氨基酸为共聚物总摩尔量的5~30%。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降解共聚物-硅酸钙复合骨修复材料,其特征是所述的碱性氨基酸为赖氨酸、组氨酸、精氨酸中的至少一种。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降解共聚物-硅酸钙复合骨修复材料,其特征是所述的赖氨酸为共聚物总摩尔量的5~30%,组氨酸为共聚物总摩尔量的5~20%,精氨酸为共聚物总摩尔量的5~10%。
4.如权利要求1至3之一所述的可降解共聚物-硅酸钙复合骨修复材料,其特征是所述的碱性氨基酸为共聚物总摩尔量的15~30%。
5.如权利要求1至4之一所述的可降解共聚物-硅酸钙复合骨修复材料,其特征是所述的硅酸钙为所述骨修复材料总质量的25~40%。
6.权利要求1至5之一所述可降解共聚物-硅酸钙复合骨修复材料的制备方法,其特征是按下述方式进行:
1':将所述的L-乳酸和碱性氨基酸及催化量的氯化亚锡催化剂,在120±5℃和0.1Mpa压力条件下脱水2小时;
2':在140±5℃和0.01Mpa压力下反应3 小时后,在5000Pa压力下继续反应7~12小时,完成预聚合反应;
3':在180℃-200℃和70pa条件下反应6-8小时,完成聚合反应;
4':将所述的硅酸钙与反应物混合,在180℃-200℃和70pa压力条件下继续反应2小时后,冷却至室温,得到所述复合材料目标产物。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制备方法,其特征是所述催化剂的催化量为反应物总质量的0.1-0.9%。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制备方法,其特征是所述催化剂的催化量为反应物总质量的0.3-0.6%。
9.以权利要求1至5之一所述可降解共聚物-硅酸钙复合骨修复材料为原料的骨修复用制品。
10.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骨修复用制品,其特征是由所述的可降解共聚物-硅酸钙复合骨修复材料加工成的符合临床使用需要的包括条、块、棒形式在内的骨修复用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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