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利用糖厂废弃物的含枯草芽孢杆菌的生物有机药肥有效
申请号: | 201510057287.6 | 申请日: | 2015-02-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4609978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5-31 |
发明(设计)人: | 叶长东 | 申请(专利权)人: | 叶长东 |
主分类号: | C05G3/00 | 分类号: | C05G3/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30007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利用 糖厂 废弃物 枯草 芽孢 杆菌 生物 有机 | ||
1.一种利用糖厂废弃物的含枯草芽孢杆菌的生物有机药肥,所述生物有机药肥包括如下组分及其重量百分含量:
其中,所述微生物农药包含枯草芽孢杆菌;
所述糖厂废弃物发酵粉末通过如下方法获得:
步骤1:制备糖厂废弃物混合料,所述混合料由蔗渣、滤泥以及糖蜜混合得到,其重量比为2-8∶2-8∶1-4;
步骤2:将步骤1得到的混合料加入发酵罐中,然后加入以混合料重量计50%-150%的水,并搅拌均匀,得到初始发酵液;
步骤3:向步骤2得到的初始发酵液中加入以混合料重量计1-10%的混合发酵菌剂,搅拌均匀,然后将发酵罐密封,进行发酵;发酵温度为40-50℃;发酵总时间为10-15天,且从第3天开始,每天搅拌发酵液1次,每次0.5-1小时;所述混合发酵菌剂为纤维弧菌、地衣芽孢杆菌、链霉菌以及热带假丝酵母的混合菌剂,其重量比为1-2∶1-2∶1-2∶1-2;
步骤4:发酵完成后,将发酵液静置弃沉淀,并将剩余发酵液在45-65℃下浓缩、干燥,得到固形物,进一步经研磨粉碎得到糖厂废弃物发酵粉末。
2.一种利用糖厂废弃物的含枯草芽孢杆菌的生物有机药肥,其特征在于,所述生物有机药肥为固态叶面肥,且所述生物有机药肥包括如下组分及其重量百分含量:
所述微生物农药为枯草芽孢杆菌与中生菌素的混合物,二者的重量比为1∶5-5∶1;
所述糖厂废弃物发酵粉末通过如下方法获得:
步骤1:制备糖厂废弃物混合料,所述混合料由蔗渣、滤泥以及糖蜜混合得到,其重量比为2-8∶2-8∶1-4;
步骤2:将步骤1得到的混合料加入发酵罐中,然后加入以混合料重量计50%-150%的水,并搅拌均匀,得到初始发酵液;
步骤3:向步骤2得到的初始发酵液中加入以混合料重量计1-10%的混合发酵菌剂,搅拌均匀,然后将发酵罐密封,进行发酵;发酵温度为40-50℃;发酵总时间为10-15天,且从第3天开始,每天搅拌发酵液1次,每次0.5-1小时;所述混合发酵菌剂为纤维弧菌、地衣芽孢杆菌、链霉菌以及热带假丝酵母的混合菌剂,其重量比为1-2∶1-2∶1-2∶1-2;
步骤4:发酵完成后,将发酵液静置弃沉淀,并将剩余发酵液在45-65℃下浓缩、干燥,得到固形物,进一步经研磨粉碎得到糖厂废弃物发酵粉末。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生物有机药肥,其特征在于,
所述润湿剂选自木质素磺酸钙、木质素磺酸钠、N-月桂酰基谷氨酸钠、月桂醇硫酸钠中的一种或多种;
所述分散剂选自羧甲基纤维素钠、羧乙基纤维素、亚甲基二萘磺酸钠中的一种或多种。
4.一种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利用糖厂废弃物的含枯草芽孢杆菌的生物有机药肥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
(1)通过下述方法制备糖厂废弃物发酵粉末
步骤1:制备糖厂废弃物混合料,所述混合料由蔗渣、滤泥以及糖蜜混合得到,其重量比为2-8∶2-8∶1-4;
步骤2:将步骤1得到的混合判加入发酵罐中,然后加入以混合料重量计50%-150%的水,并搅拌均匀,得到初始发酵液;
步骤3:向步骤2得到的初始发酵液中加入以混合料重量计1-10%的混合发酵菌剂,搅拌均匀,然后将发酵罐密封,进行发酵;发酵温度为40-50℃;发酵总时间为10-15天,且从第3天开始,每天搅拌发酵液1次,每次0.5-1小时;所述混合发酵菌剂为纤维弧菌、地衣芽孢杆菌、链霉菌以及热带假丝酵母的混合菌剂,其重量比为1-2∶1-2∶1-2∶1-2;
步骤4:发酵完成后,将发酵液静置弃沉淀,并将剩余发酵液在45-65℃下浓缩、干燥,得到固形物,进一步经研磨粉碎得到糖厂废弃物发酵粉末;
(2)称取配方量的糖厂废弃物发酵粉末、微生物农药、润湿剂、分散剂,将其混合均匀,包装,即可得到生物有机药肥。
5.一种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生物有机药肥或者由权利要求4所述方法制备得到的生物有机药肥用于改善植物生长性状的用途。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植物为甘蔗。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改善的植物性状选自如下一种或多种:增加叶片叶绿素含量、增加株高、增加茎径。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叶长东,未经叶长东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10057287.6/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