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铰式连接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510069813.0 | 申请日: | 2010-05-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4727674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5-24 |
发明(设计)人: | A·乔拉;S·玛克赫吉 | 申请(专利权)人: | 印度德里技术研究院;新普利投资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5D1/04 | 分类号: | E05D1/04 |
代理公司: | 北京嘉和天工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11269 | 代理人: | 严慎,支媛 |
地址: | 印度***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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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连接 系统 | ||
1.一种铰式连接机构,所述铰式连接机构包括:
固定部件,所述固定部件包括多个弯曲部分和至少一个直部分;
与所述固定部件铰式连接的可移动部件,所述可移动部件包括多个弯曲部分和多个直部分;
其中,所述固定部件和所述可移动部件中的每一个都包括至少一个位于两个弯曲部分之间的直部分;
其中,所述铰式连接结构提供在所述固定部件和可移动部件的两个面之间期望的量的相对转动,并且,在所述相对转动的任一位置,所述固定部件和可移动部件都在二者的弯曲部分或直部分中的至少之一处保持面接触,并且在所述相对转动期间,所述面接触发生的位置产生变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铰式连接机构,其中,只要所述可移动部件的所述弯曲部分与所述固定部件的所述弯曲部分啮合,所述可移动部件相对于所述固定部件转动,由此使所述可移动部件和所述固定部件互锁。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铰式连接机构,其中所述可移动部件相对于所述固定部件的啮合表面包括至少一个凸区和至少一个凹区。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铰式连接机构,其中所述固定部件相对于所述可移动部件的啮合表面包括至少一个凸区和至少一个凹区。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铰式连接机构,其中所述可移动部件和固定部件相对彼此的啮合表面包括多个曲率不同的邻接区,所述邻接区具有或不具有相同的曲率中心。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铰式连接机构,其中所述啮合表面可选择地包括无限大曲率的表面。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铰式连接机构,其中所述固定部件和所述可移动部件的不同区在铰式连接运动期间以多个不同的角度位置啮合。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铰式连接机构,其中两个极端位置限定所述相对转动的量,所述量取决于所述可移动部件和固定部件相对彼此在不同的啮合区具有不同的局部曲率半径的啮合表面。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铰式连接机构,其中所述可移动部件和所述固定部件仅在所述铰式连接的基本上轴向方向被装配或拆卸。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铰式连接机构,其具有一打开位置,并且在所述打开位置,所述可移动部件的大部分为所述固定部件所包围。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铰式连接机构,其中,所述可移动部件具有一基本为半圆形的末端。
1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铰式连接机构,其中,所述固定部件具有一末端,在所述相对转动期间,该末端会接触所述可移动部件的内表面和外表面。
13.如权利要求1-12中任一项所述的铰式连接机构,所述铰式连接机构被用于运输集装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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