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数字媒体内容呈现的方法和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510072071.7 | 申请日: | 2015-02-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4683875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6-03 |
发明(设计)人: | 西蒙·埃克斯特兰德;程诚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西蒙·埃克斯特兰德 |
主分类号: | H04N21/472 | 分类号: | H04N21/472 |
代理公司: | 北京龙双利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29 | 代理人: | 王君;肖鹂 |
地址: | 518129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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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数字 媒体 内容 呈现 方法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实施例涉及信息处理领域,并且更具体地,涉及用于数字媒体内容呈现的方法和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多媒体技术的不断发展,数字媒体内容的应用也更加广泛。数字媒体内容通常包括文本、图像、音频、视频、电子书籍等多种类型。目前,用户可以在用户设备上视听数字媒体内容。例如,用户可以在用户设备上播放电影、电视、视频音乐或电子书籍等。
目前技术中的播放设备在播放数字媒体内容时,可以利用播放进度条来呈现内容的加载进度和播放进度。同时,用户可以对播放进度条进行快进、快退或者拖动等操作。这部分内容可以称为非正常呈现内容。但是,当用户并未视听已播放的内容或者用户在进行快进、快退或者拖动等操作后无法识别快进、快退或者拖动之前播放的位置,也就是无法区分正常呈现的数字媒体内容和非正常呈现的数字媒体内容。
发明内容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用于数字媒体内容呈现的方法和装置,能够区分正常呈现的数字媒体内容和非正常呈现的数字媒体内容。
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用于数字媒体内容呈现的方法,包括:确定该数字媒体内容中的非正常呈现内容,该非正常呈现内容包括非正常速度呈现的内容和未视听的已呈现内容中的至少一种;将播放进度界面上该非正常呈现内容对应的部分按照第一视觉样式呈现。
结合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还包括:确定该数字媒体内容中的正常呈现内容,该正常呈现内容包括正常速度呈现且视听的内容;将该播放进度界面上该正常呈现内容对应的部分按照第二视觉样式呈现,该第二视觉样式不同于该第一视觉样式。
结合第一方面或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在第一方面的第二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还包括:获取数据采集信息,该数据采集信息包括用户针对该播放进度界面的操作信息和用户视听行为的视频采集信息以及用户使用设备的使用信息中的至少一种,其中,该确定该数字媒体内容中的非正常呈现内容,包括:根据该数据采集信息,确定该数字媒体内容中的该非正常呈现内容。
结合第一方面的第二种可能的实现方式,在第一方面的第三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该获取数据采集信息包括:从视频监控设备获取该视频监控设备对于用户的该视频采集信息;或者,从用户使用的设备中获取该使用的设备根据用户的使用过程记录的该使用信息。
结合第一方面的第二种或第三种可能的实现方式,在第一方面的第四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该操作信息包括用户针对该播放进度界面的快进操作信息、快退操作信息和拖动操作信息中的至少一种。
结合第一方面的第一种至第四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的任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在第一方面的第五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还包括:确定该数字媒体内容中的已缓冲内容;将该播放进度界面上该已缓冲内容对应的部分按照第三视觉样式呈现,该第三视觉样式不同于该第一视觉样式和该第二视觉样式。
结合第一方面或第一方面的第一种至第五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的任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在第一方面的第六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该数字媒体内容包括视频内容、音频内容和文本内容中的至少一种。
第二方面,提供了一种装置,包括:确定单元,用于确定该数字媒体内容中的非正常呈现内容,该非正常呈现内容包括非正常速度呈现的内容和未视听的已呈现内容中的至少一种;呈现单元,用于将播放进度界面上该非正常呈现内容对应的部分按照第一视觉样式呈现。
结合第二方面,在第二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该确定单元,还用于确定该数字媒体内容中的正常呈现内容,该正常呈现内容包括正常速度呈现且视听的内容;其中,该呈现单元,还用于将该播放进度界面上该正常呈现内容对应的部分按照第二视觉样式呈现,该第二视觉样式不同于该第一视觉样式。
结合第二方面或第二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在第二方面第二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还包括:获取单元,用于获取数据采集信息,该数据采集信息包括用户针对该播放进度界面的操作信息和用户视听行为的视频采集信息以及用户使用设备的使用信息中的至少一种,其中,该确定单元,具体用于根据该数据采集信息,确定该数字媒体内容中的该非正常呈现内容。
结合第二方面的第二种可能的实现方式,在第二方面的第三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该获取单元,具体用于从视频监控设备获取该视频监控设备对于用户的该视频采集信息;或者,从用户使用的设备中获取该使用的设备根据用户的使用过程记录的该使用信息。
结合第二方面的第二种或第三种可能的实现方式,在第二方面的第四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该操作信息包括用户针对该播放进度界面的快进操作信息、快退操作信息和拖动操作信息中的至少一种。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西蒙·埃克斯特兰德;,未经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西蒙·埃克斯特兰德;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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