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头戴目镜系统和头戴显示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510073382.5 | 申请日: | 2015-02-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4656245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6-27 |
发明(设计)人: | 王元鹏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歌尔声学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25/04 | 分类号: | G02B25/04;G02B27/01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11323 | 代理人: | 权鲜枝,吴昊 |
地址: | 266061 山东省青岛市***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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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目镜 系统 显示 设备 | ||
1.一种头戴目镜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头戴目镜系统包括:曲面显示屏和分别用于左眼和右眼的两组目镜;在光路光阑和所述曲面显示屏之间,沿着光线入射方向,每组目镜依次设置一负透镜和一正透镜,
所述负透镜为可移动透镜,所述正透镜为固定透镜;
所述负透镜可相对于正透镜做剪切移动,移动方向垂直于正透镜的光轴,移动轨迹位于正透镜的光轴与曲面显示屏的中心法线确定的平面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目镜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负透镜沿着光线入射方向依次包括:为平面的第一表面和为凹面的第二表面;
所述正透镜沿着光线入射方向依次包括:为凸面的第三表面和为平面的第四表面。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目镜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头戴目镜系统的焦距f,所述负透镜的焦距f1,正透镜的焦距f2满足下述关系式: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目镜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头戴目镜系统的总长L,系统后焦l满足下述关系式: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目镜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负透镜的剪切位移量d,所述曲面显示屏的曲面半径R满足下述关系式: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头戴目镜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负透镜的第二表面和所述正透镜的第三表面均为非球面。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头戴目镜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表面和第三表面的非球面的最高项为二次项,
所述第二表面和第三表面的非球面二次项系数分别为k2、k3,其中-1<k2<0,-20<k3<-1。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头戴目镜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负透镜和所述正透镜均为塑料材质;
所述负透镜的折射率范围为1.45<n1<1.75,色散范围为25<v1<40;
所述正透镜的折射率范围为1.45<n2<1.70,色散范围为50<v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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