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车辆用换档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510088647.9 | 申请日: | 2015-02-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4943541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5-31 |
发明(设计)人: | 德毛雅之;山崎阳 | 申请(专利权)人: | 马自达汽车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60K20/02 | 分类号: | B60K20/02 |
代理公司: |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31210 | 代理人: | 梅高强,刘煜 |
地址: | 日本国广岛县***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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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车辆 换档 装置 | ||
1.一种车辆用换档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操作部件,设置在车室内;
主体部,支撑所述操作部件,以便所述操作部件能够从指定的初始位置转动且能够从转动后的位置沿车辆前后方向位移,并且使转动后和位移后的所述操作部件自动地恢复到所述初始位置;
判定部,判定所述操作部件的转动状态和位移状态;
档位切换部,根据所述判定部的判定结果,使车辆的变速档位在前进方向的行驶档亦即前进档和后退方向的行驶档亦即倒车档之间切换;
模式切换部,根据所述判定部的判定结果,使车辆的变速模式在第一模式和变速比设定得比该第一模式小的第二模式之间切换;其中,
所述档位切换部在所述判定部判定为所述操作部件从所述初始位置向特定方向转动后且从该转动后的位置向车辆前方已位移的情况下,使所述变速档位切换到所述前进档和所述倒车档中的一者,
所述档位切换部在所述判定部判定为所述操作部件从所述初始位置向所述特定方向转动后且从该转动后的位置向车辆后方已位移的情况下,使所述变速档位切换到所述前进档和所述倒车档中的另一者,
所述模式切换部在所述判定部判定为所述操作部件从所述初始位置向与所述特定方向相反的方向转动后且从该转动后的位置向车辆前方已位移的情况下,使所述变速模式切换到所述第一模式和所述第二模式中的一者,
所述模式切换部在所述判定部判定为所述操作部件从所述初始位置向与所述特定方向相反的方向转动后且从该转动后的位置向车辆后方已位移的情况下,使所述变速模式切换到所述第一模式和所述第二模式中的另一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用换档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档位切换部在所述判定部判定为所述操作部件从所述初始位置向所述特定方向已转动的情况下,使所述变速档位切换到空档。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辆用换档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档位切换部在所述判定部判定为所述操作部件在转动后向车辆前方已位移的情况下,使所述变速档位切换到所述倒车档,
所述档位切换部在所述判定部判定为所述操作部件在转动后向车辆后方已位移的情况下,使所述变速档位切换到所述前进档。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辆用换档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模式切换部在所述判定部判定为所述操作部件从所述初始位置向与所述特定方向相反的方向已转动的情况下,使所述变速模式切换到变速比设定得比所述第一模式小且比所述第二模式大的第三模式。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辆用换档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模式切换部在所述判定部判定为所述操作部件在转动后向车辆前方已位移的情况下,使所述变速模式切换到所述第一模式,
所述模式切换部在所述判定部判定为所述操作部件在转动后向车辆后方已位移的情况下,使所述变速模式切换到所述第二模式。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辆用换档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操作部件设置在就座于驾驶席上的驾驶员的右侧,
所述特定方向为逆时针方向。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辆用换档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操作部件设置在就座于驾驶席上的驾驶员的左侧,
所述特定方向为顺时针方向。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用换档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主体部以使所述操作部件从所述初始位置向所述特定方向转动所需的操作力大于使所述操作部件从所述初始位置向与所述特定方向相反的方向转动所需的操作力的方式支撑所述操作部件。
9.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用换档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主体部以使所述操作部件从所述初始位置向所述特定方向转动所需的操作力小于使所述操作部件从所述初始位置向与所述特定方向相反的方向转动所需的操作力的方式支撑所述操作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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