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验证网络资源使用记录的方法与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510100483.7 | 申请日: | 2006-08-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4753688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7-01 |
发明(设计)人: | 艾德里安·琼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艾德里安·琼斯 |
主分类号: | H04L12/14 | 分类号: | H04L12/14;H04M15/00;H04L29/06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易皎鹤;姜甜 |
地址: | 美国***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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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验证 网络资源 使用 记录 方法 系统 | ||
本申请是申请号为200680039510.3、申请日为2006年8月29日、发明名称为“验证网络资源使用记录的方法与系统”的专利申请的分案申请。
定义
网络资源:可以通过网络的数字传输使其可用并接受以使用或传送的任何服务或设施,即使实际的实现是通过一些替代方式进行的。网络资源其中可包括因特网或其他网络接入、数据存储以及数据处理。
网络资源接入网关(“接入网关”):控制接入各类网络资源(例如:接入点、无线网关、路由器、无线路由器、交换机、应用网关等)的设备(或设备集合)。
网络用户设备(“设备”):可以经由网络资源接入网关连接到网络并且使用任何网络资源的任何具备网络功能的设备(例如:膝上型计算机,PDA,智能电话,视频游戏机,音乐/视频播放器,测量仪器,数字照相机等)。
网络资源用户(“用户”):使用或者控制网络用户设备经由网络资源接入网关获取网络资源的任何个人或者实体。
网络资源接入网关运营商(“接入网关运营商”):一个或多个网络资源接入网关的运营商。
网络资源使用统计量(“使用统计量”):可以用于记账和管理用途的准确详细描述所使用的网络资源的任何数据。
计费数据:不管如何编码,可作为向网络资源用户开具发票或者对网络资源用户收费的依据的任何数据,并且计费数据可由网络资源使用统计量组成或者可能是至少部分基于网络资源使用统计量计算的货币(或其他)数据。
计费业务提供商:负责向网络资源用户对所用的网络资源开具发票或者进行收费,并负责使用计费数据对网络资源接入网关运营商应付的支付进行相应结算的实体。
网络资源AAA系统(“AAA系统”):负责认证网络资源用户、授权用户接入到特定网络资源并负责对所用的那些网络资源记账的系统;该系统通常是由计费业务提供商经营的。
背景技术
网络资源接入基础设施独立于计费业务提供商运营的网络环境数量不断增长,其中计费业务提供商维护与网络资源用户的记帐(accounting)/计费(billing)关系。在未受管理的无线网络接入频段(例如802.11a/b/g等)中这种运营模式更为常见,其中不断增长的具备无线功能的设备的用户经由独立的“无线热点(wireless hotspot)”运营商接入到因特网,该运营商又授权给用户的计费业务提供商并与其进行账目结算。这种用户与无线热点运营商没有直接商业关系的设置通常称为“漫游协定”。无论用户何时经由无线热点接入到因特网,热点运营商(或他们的设备)通常负责将网络资源使用统计量发送给计费业务提供商,详细描述诸如用户的身份,初始连接的日期/时间,使用的网络资源类型,连接时间长度,数据传送量等信息,从而计费业务提供商可以对用户正确收费并给热点运营商支付使用他们的网络资源接入基础设施的酬劳。尽管这种记账大多数是使用标准的认证、授权、记账(AAA)协议(如RADIUS(RFC2865/2866)和DIAMETER(RFC3588))和包含提供加密数据传输的记账协议(如CRANE(RFC3423)、CIBER、TAP和IPDR(ipdr.com))自动完成的,但热点运营商仍可能操控他们的系统(通过软件和/或硬件的改动)以有利于自身夸大网络资源使用统计量(例如,通过增加报告的数据传输量,夸大连接时间或者谎报使用的资源类型等)。这个问题之所以严重是由于计费业务提供商使用现有的标准和技术几乎不可能检测这种类型的欺骗行为。计费业务提供商几乎完全限于进行审计形式的抽样调查以试图检测任何错误报告。即使假设这种抽样调查可在不被发现情况下进行,这种调查不但花销大而且很可能会遗漏许多错误报告的情况,尤其当其不稳定时。网络资源用户也极不可能发现任何偏差,除非该欺骗行为异乎寻常并且用户能够核对由他们的设备产生的任何连接日志。由于经由独立于其计费业务提供商的接入网关运营商接入应支付的网络资源的网络用户设备的用户日益增加,这一潜在的欺骗问题变得更为严重。
现有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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