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微信楼宇可视对讲门口机有效
申请号: | 201510107261.8 | 申请日: | 2015-03-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4717469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9-11 |
发明(设计)人: | 严爱民;谭雪松;李子毅 | 申请(专利权)人: | 伟创达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18 | 分类号: | H04N7/18;H04N7/14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智胜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368 | 代理人: | 李永华;张广兴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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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楼宇 可视 对讲 门口 | ||
1.一种微信楼宇可视对讲门口机,其特征在于,包括:
主控模块,
音频编解码模块,用于对音频数据进行编码或解码,包括消回声模块及消噪声模块;
视频编解码模块,用于对视频数据进行编码或解码;
音视频同步模块,使所述编解码后的音频数据及视频数据同步;
微信通信模块,用于与外部微信平台通信,其通信内容包括:所述音频数据、所述视频数据及控制信号;
门禁模块,包括门锁控制模块、身份识别模块及住户管理模块,所述住户管理模块包括储存有住户信息的储存单元,所述住户信息包括日程安排、住户姓名、车牌号码、年龄和上下班时间,所述住户信息能够被添加、更改及删除,所述身份识别模块用于输入身份识别信息,当所述身份识别模块识别来访者的身份为朋友时,来访者能够查看所述日程安排;所述门禁模块包括:按键板、RF感应模块、指纹识别及人脸识别模块中的中的一种或者多种的任意组合;
人机交互模块,用于与来访者进行控制交互;
所述微信通信模块中包括有与所述微信平台通信的微信通信接口,通过所述微信通信接口所述微信通信模块将所述视频数据或所述音频数据发送至所述微信平台或从所述微信平台接收控制信号。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微信楼宇可视对讲门口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音视频同步模块能使所述音频编解码模块编码后的音频数据及视频编解码模块编码后的视频数据同步发送至所述微信通信模块。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微信楼宇可视对讲门口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消回声模块能够消除语音双向通信中,播放的语音致语音输入端输入的音频信号的波形失真。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微信楼宇可视对讲门口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消噪声模块能够消除音频数据中的环境噪声。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微信楼宇可视对讲门口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人机交互模块包括:视频采集模块,音频采集模块,显示模块,音频播放模块,所述视频采集模块包括摄像头,用于采集来访者头像视频;所述音频采集模块包括语音输入麦克,用于采集来访者语音;所述显示模块包括显示屏,用于显示交互信息;音频播放模块用于播放所述微信平台发送给所述微信通信模块的音频数据。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微信楼宇可视对讲门口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控模块接收到来自微信通信模块的控制信号后,控制所述门锁控制模块打开或者关闭门锁。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微信楼宇可视对讲门口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人机交互模块在受访者控制下能够录制音频数据及视频数据,所述录制的音频数据及视频数据通过微信通信接口被发送至所述受访者的微信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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