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液晶光学元件和图像设备无效
申请号: | 201510116513.3 | 申请日: | 2015-03-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4932132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9-23 |
发明(设计)人: | 木崎幸男;岐津裕子;权镐楠;伊藤真知子;舟木英之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东芝 |
主分类号: | G02F1/1333 | 分类号: | G02F1/1333;G02F1/1343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李玲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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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液晶 光学 元件 图像 设备 | ||
1.一种液晶光学元件,包括:
包括第一主表面的第一基板;
包括与所述第一主表面相对的第二主表面的第二基板;
设置在所述第一主表面的一部分上的多个第一电极;
公共电极,所述公共电极设置在所述第二主表面上并且一些公共电极与所述第一电极相对;
在所述第一主表面和所述第二主表面之间形成的液晶层;
在所述第一基板和所述液晶层之间形成以使所述液晶层的液晶分子水平对准的第一对准层;以及
在所述第二基板和所述液晶层之间形成以使所述液晶层的液晶分子水平对准的第二对准层,
其中所述第一对准层的锚固力弱于所述第二对准层的锚固力。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光学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对准层是通过光对准工艺形成的光对准层。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光学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对准层是通过摩擦工艺形成的对准层。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光学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对准层的预倾角为0。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光学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对准层由具有诸如4-查耳酮基、4'-查耳酮基、香豆素基、以及肉桂酰基之类的光敏基的聚酰亚胺形成。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光学元件,进一步包括:设置在所述第一电极中的相邻的第一电极之间的第二电极。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液晶光学元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电极中的最接近的两个第一电极中的一个第一电极与所述电极中的最接近的两个电极之间的所述第二电极之间且在与所述第一电极的延伸方向正交的方向上的第一距离不同于在所述第一电极中的最接近的两个第一电极中的另一个第一电极与所述第二电极之间且在与所述第一电极的延伸方向正交的方向上的第二距离。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液晶光学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晶层包括其中指向失沿着从所述第一电极中的最接近的两个第一电极中的一个到另一个的方向朝着所述第二基板向上倾斜的液晶取向,并且所述第一距离比所述第二距离长。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液晶光学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晶层包括其中指向失沿着从所述第一电极中的最接近的两个第一电极中的一个到另一个的方向朝着所述第二基板向上倾斜的液晶取向,并且所述第一距离比所述第二距离短。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液晶光学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距离不大于所述第二距离的1.2倍。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液晶光学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距离不大于所述第二距离的1.2倍。
12.一种图像设备,包括: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光学元件;
图像单元,所述液晶光学元件设置在所述图像单元上且所述图像单元包括像素;以及
驱动所述液晶光学元件的驱动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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