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食品冷藏展示柜用的开瓶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510122053.5 | 申请日: | 2015-03-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4732662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6-24 |
发明(设计)人: | 徐皓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市小伙伴电器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7F11/72 | 分类号: | G07F11/72 |
代理公司: | 常熟市常新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32113 | 代理人: | 朱伟军 |
地址: | 215511 江苏省苏州***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食品 冷藏 展示 开瓶 装置 | ||
1.一种食品冷藏展示柜用的开瓶装置,所述食品冷藏展示柜包括柜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开瓶装置包括一启盖板(2)和一瓶盖收集斗(3),启盖板(2)固定在所述柜体(1)的左侧面或右侧面上,而瓶盖收集斗(3)在对应于所述启盖板(2)的下方的位置同样固定在柜体(1)的左侧面或右侧面上,其中:在所述柜体(1)的左侧面或右侧面的发泡保温层(11)内设置有一加强衬板(111),所述的启盖板(2)在对应于所述加强衬板(111)的位置固定在所述柜体(1)的左侧面或右侧面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食品冷藏展示柜用的开瓶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启盖板(2)上构成有一瓶盖探入腔(21),在瓶盖探入腔(21)的一侧构成有一启盖刃(211),而启盖板(2)朝向所述柜体(1)的一侧构成有一折板(22),该折板(22)在对应于所述加强衬板(111)的位置与柜体(1)的左侧面或右侧面固定,所述的瓶盖收集斗(3)对应于瓶盖探入腔(21)的下方。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食品冷藏展示柜用的开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瓶盖收集斗(3)包括一固定斗(31)和一活动斗(32),固定斗(31)在对应于所述启盖板(2)的下方的位置与所述柜体(1)固定,而活动斗(32)与固定斗(31)枢轴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食品冷藏展示柜用的开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斗(31)具有一固定斗后壁(311)、一固定斗底壁(312)、一固定斗第一侧壁(313)和一固定斗第二侧壁(314),固定斗后壁(311)在对应于所述启盖板(2)的下方的位置与所述柜体(1)固定,固定斗底壁(312)构成于固定斗后壁(311)的下部,固定斗第一侧壁(313)和固定斗第二侧壁(314)分别由固定斗后壁 (311)的两侧相向折弯构成并且与固定斗底壁(312)连接,所述的活动斗(32)同时与所述固定斗第一侧壁(313)以及固定斗第二侧壁(314)枢轴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食品冷藏展示柜用的开瓶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柜体(1)上并且在对应于所述固定斗后壁(311)的位置固定有一对固定斗挂轴(12),而在固定斗后壁(311)上并且在对应于一对固定斗挂轴(12)的位置开设有一对固定斗挂孔(3111),该对固定斗挂孔(3111)挂着在一对固定斗挂轴(12)上。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食品冷藏展示柜用的开瓶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固定斗第一侧壁(313)的上部开设有一第一销轴滑动槽(3131),而在所述的固定斗第二侧壁(314)上并且在对应于第一销轴滑动槽(3131)的位置开设有一第二销轴滑动槽(3141),并且在固定斗第一侧壁(313)的下部开设有一第一枢轴孔(3132),而在固定斗第二侧壁(314)的下部并且在对应于第一枢轴孔(3132)的位置开设有一第二枢轴孔(3142),在所述的活动斗(32)的一侧的上部并且在对应于所述第一销轴滑动槽(3131)的位置构成有一第一销轴(321),该第一销轴(321)与第一销轴滑动槽(3131)滑动配合,并且在活动斗(32)的一侧的下部还构成有一第一枢轴(322),该第一枢轴(322)与所述第一枢轴孔(3132)相对应并且与第一枢轴孔(3132)枢转配合,在活动斗(32)的另一侧的上部并且在对应于所述第二销轴滑动槽(3141)的位置构成有一第二销轴(323),该第二销轴(323)与第二销轴滑动槽(3141)滑动配合,并且在活动斗(32)的另一侧的下部还构成有一第二枢轴(324),该第二枢轴(324)与所述第二枢轴孔(3142)相对应并且与第二枢轴孔(3142)枢转配合。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食品冷藏展示柜用的开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销轴滑动槽(3131)以及第二销轴滑动槽(3141)均为弧形槽。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食品冷藏展示柜用的开瓶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柜体(1)上并且在对应于所述启盖板(2)的折板(22)的位置构成有一折板配合凹腔(13),折板(22)与该折板配合凹腔(13)相配合并且与折板配合凹腔(13)固定。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苏州市小伙伴电器有限公司;,未经苏州市小伙伴电器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10122053.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带消毒装置的ATM取款机
- 下一篇:一种基于服务器推机制的节能灯回收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