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数字电视条件接收的双向终端弹幕实现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510125970.9 | 申请日: | 2015-03-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4869437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1-12 |
发明(设计)人: | 郭凯;张雷鸣;龚文清;吴纯彬 | 申请(专利权)人: |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21/258 | 分类号: | H04N21/258;H04N21/254;H04N21/475 |
代理公司: | 成都虹桥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51124 | 代理人: | 吴中伟 |
地址: | 621000 四***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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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数字电视 条件 接收 双向 终端 弹幕 实现 方法 | ||
1.基于数字电视条件接收的双向弹幕实现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a.用户在数字电视终端输入要发送的弹幕内容,终端将弹幕内容和用户身份验证信息以及用户输入弹幕内容所在的节目信息封装成IP数据包;
b.将封装完成的IP数据包通过数字电视终端的IP网络发送到前端授权管理信息服务器,由前端授权管理信息服务器解析接收到的数据包,并检查用户身份和弹幕内容的合法性;
c.前端授权管理信息服务器将合法用户的合法弹幕内容和节目信息封装成EMM数据包,通过DVB有线网络的EMM用户广播地址发送到数字电视终端;
d.数字电视终端接收到相应的EMM数据包,通过CA系统解析出弹幕内容和节目信息,并判定用户当前收看的节目与弹幕节目是否相同,若相同,则对弹幕内容进行显示;否则,则不处理弹幕数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数字电视条件接收的双向弹幕实现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a中,所述用户身份验证信息为以下信息中的任意一种或组合形式:智能卡卡号、终端芯片号、产品机器序号。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数字电视条件接收的双向弹幕实现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a中,所述节目信息包括当前ServiceID和原始网络ID。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数字电视条件接收的双向弹幕实现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b中,所述前端授权管理信息服务器检查用户身份和弹幕内容的合法性,具体包括:
前端授权管理信息服务器根据用户身份验证信息判断用户是否有权发射弹幕;并对用户输入的弹幕内容进行审核,根据预置在内容合法性检查模块中的非法关键字数据库检索,判断弹幕内容是否合法,如果用户身份或是弹幕内容不合法,则不予处理。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数字电视条件接收的双向弹幕实现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d中,数字电视终端接收到EMM数据通过CA解析,如果有弹幕数据,则交给终端的弹幕处理模块,弹幕处理模块判断如果当前用户所在节目与得到弹幕的节目不相同,则弹幕数据不予处理;如果相同,则将接收到所有符合该节目信息的弹幕内容逐条滚动显示在OSD最上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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