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有效
申请号: | 201510126509.5 | 申请日: | 2015-03-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4953164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6-06 |
发明(设计)人: | 小山裕 | 申请(专利权)人: | 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M10/05 | 分类号: | H01M10/05;H01M10/0567;H01M4/583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11247 | 代理人: | 李颖,林柏楠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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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水电 二次 电池 | ||
1.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10),其包含:
电池外壳(20);
容纳在电池外壳中的电极体(40),其中电极体包含正极集电体和由正极集电体保持的正极活性材料层(53),正极活性材料层包含石墨颗粒(502)和气体发生剂(503);和
容纳在电池外壳中的电解质溶液(80),该电解质溶液包含α溶质(801),电位X、电位Y与电位Z之间的关系为X<Y<Z,其中电位X为预定正常使用范围中正极的上限电位,电位Y为电解质溶液中的α溶质的量由于石墨颗粒而开始降低时的电位,电位Z为气体发生剂开始产生气体时的电位,其中气体发生剂为环己基苯或联苯中的至少一种,和
其中α溶质为咪唑盐、吡啶盐或吡咯烷盐中的一种。
2.根据权利要求1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其中电位Y为在比电位Z低0.05V的电位至比电位Z低0.35V的电位的范围内的电位。
3.根据权利要求1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其中电池外壳包含气体发生剂,气体发生剂的量相对于电解质溶液为等于或大于3.0重量%且小于7.0重量%;且正极活性材料层包含电池外壳中所含气体发生剂的至少三分之一。
4.根据权利要求2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其中电池外壳包含气体发生剂,气体发生剂的量相对于电解质溶液为等于或大于3.0重量%且小于7.0重量%;且正极活性材料层包含电池外壳中所含气体发生剂的至少三分之一。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其中正极活性材料层中所含的石墨颗粒的质量比大于正极活性材料层中所含的气体发生剂的质量比。
6.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其中石墨颗粒为石墨片。
7.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其中电解质溶液中α溶质的添加量为小于5mol/L且不小于1.0mol/L。
8.根据权利要求7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其中电解质溶液中α溶质的添加量为不小于1.0mol/L但不大于4.0mo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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