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框架‑核心筒结构体系的双重抗震防线设计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510130244.6 | 申请日: | 2015-03-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4712071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4-19 |
发明(设计)人: | 安东亚;汪大绥;李承铭;崔家春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4B1/98 | 分类号: | E04B1/98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11350 | 代理人: | 汤东凤 |
地址: | 200041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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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框架 核心 结构 体系 双重 抗震 防线 设计 方法 | ||
1.一种框架-核心筒结构体系的双重抗震防线设计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S1首先得到基于框架-核心筒结构的建筑设计方案,并生成建筑结构三维模型,确定外框柱截面和配筋;
S2对建筑结构进行伪弹塑性大震分析:将建筑结构中的全部外框柱或者部分外框柱设定为理想弹性,而建筑结构的其它构件设定为非线性材料参数并进行大震弹塑性分析;
S3根据步骤S2的分析结果和规定的荷载组合得到核心筒发生破坏的情况下建筑结构仍然能够保持直立状态时外框柱所需要具备的承载力;
S4根据步骤S3中得到的承载力需求对外框柱进行大震不屈服设计,得到调整后的外框柱截面和配筋率,并判断本次调整后的外框柱截面与调整前的外框柱截面相比是否有变化,如果无变化,则以本次调整所得结果作为最终设计,否则以本次调整所得结果为基础返回步骤S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框架-核心筒结构体系的双重抗震防线设计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2中,设定为理想弹性的构件还包括部分框架梁。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框架-核心筒结构体系的双重抗震防线设计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2中,进行伪弹塑性大震分析后,如果建筑结构不满足直立状态则需要调整建筑结构设计方案,并返回步骤S1。
4.根据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一种框架-核心筒结构体系的双重抗震防线设计方法,其特征在于,判断建筑结构是否保持直立状态的标准为建筑结构的最大层间位移角不大于预设标准值。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框架-核心筒结构体系的双重抗震防线设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预设标准值为1/50。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框架-核心筒结构体系的双重抗震防线设计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S2中,进行大震弹塑性分析时,地震波根据规范参数要求和数量要求进行选择,地震波峰值则选取建筑结构场地和烈度要求的罕遇地震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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