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城市河道治理系统及其河道改造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510131101.7 | 申请日: | 2015-03-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4674752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6-03 |
发明(设计)人: | 申建为 | 申请(专利权)人: | 申建为 |
主分类号: | E02B3/02 | 分类号: | E02B3/02;E02B5/00;C02F3/32 |
代理公司: | 贵阳东圣专利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52002 | 代理人: | 兰艳文 |
地址: | 550025 贵州*** | 国省代码: | 贵州;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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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城市 河道 治理 系统 及其 改造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城建和环保领域,具体地涉及是一种城市河道治理系统及其河道改造方法。
背景技术
随着城市规模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河道被不同程度地污染。一些河道不同程度存在混浊不堪、常年干涸、清水少中水多、富营养化导致一些水生物难以生存,甚至夹杂着腥臭味等问题,花费较长时间和大量的经济,可以使岸变绿、景变美,但终因水质改善难度太大不能让水变清,出现美景加污水的尴尬情境,难以达到满意效果。
传统的治理方法难以解决如下突出问题:(1)河流水质低劣。河流中混杂着清水、污水、中水和雨水,即使经处理达标的中水,成分仍然复杂,不能作为饮用水,也不是优质的景观水,很大程度上影响城市的形象和品味;(2)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管有漏洞,污水处理厂存在偷排和不达标排放的情况;(3)河水成分复杂致使河流富营养化现象突出,致使许多有益的水生物难以生存;(4)淤泥积累较快,河道清淤很不方便;(5)污、中、清不分,采取“一锅煮”的方法处理致使成本增加,效率降低;(6)河流上游水质低劣,对下游的生产生活带来很大影响。
中国专利CN103882828A公开了《一种城市河道的生态修复方法》,其特征是结合物理、生物及生态技术综合修复受污染城市河道,主要包括:控制污染源,河岸改造、河底环境优化、河道改造、曝气增氧、水生植物群落构建、鱼类及底栖动物群落的构建、系统维护。其河岸改造和河道改造没有将污水、中水及清水分流,多靠生物方法修复河道,使得工程浩大,成本高。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城市河道治理系统及其河道改造方法,该系统采取“分段而治”、“分水而治”、“两岸互通”和“三水分流”的方法治理河流特别是城市河流,储存清水作为景观水,污水通过污水处理厂处理,中水专设中水渠,集中到下游通过生物屏障和生物治理方式进行多次净化后排入河流,全面提升河水质量,保持河水清澈,提升城市河道的魅力和城市形象,体现智慧城市和生态城市建设的要求。
本发明的目的及解决其主要技术问题是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一种城市河道治理系统,包括清水区、污水治理系统和中水治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清水区采用原有河道,将城市内河道划分为若干段,在各段筑坝蓄水,坝体底下开有排水孔;中水治理系统是在中水排放口至下游中水收集湖库入口之间的河流段两岸分别建设中水渠,中水渠内中上部设污水收集管;坝体的下游侧设有连接两岸中水渠的联结渠;两段河流段中水渠之间的节点处装有导向阀门,中水渠通过导向阀门与联结渠连接;中水渠下游设多级生物净化系统。
上述的一种城市河道治理系统,其中:坝体上面是桥墩和桥面,便于汛期排洪。
上述的一种城市河道治理系统,其中:节点设在便于运输的位置,各节点处设立管理站。
上述的一种城市河道治理系统,其中:中水渠高度和宽度不小于清淤的小车或小船和维修人员的高度和宽度。
上述的一种城市河道治理系统,其中:中水渠顶部封闭,上面作为人行道、花圃或用作商业用途。
上述的一种城市河道治理系统,其中:在下游中水渠出口设立在线监测点。
用上述的一种城市河道治理系统进行河道改造的方法,即是采取“分段而治”、 “分水而治”、“两岸互通”和“三水分流”的方法,具体为:根据具体情况将河流划分为若干自然段,分段治理,节点选在便于运输的位置;河流两岸分别建设中水渠,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中水排入中水渠;污水收集管安装在中水渠内,污水从污水收集管走,中水从中水渠走,原来的河道只放入清水,即实现“分段而治”和“三水分流”;
再在每一自然段筑坝储水;坝分为两部分,底下部分是一定高度的坝体,存储一定容量的水,上面部分是桥墩和桥面,便于汛期排洪;坝体底下开有排水孔,方便清淤时排水;坝体的下游侧设有连接两岸中水渠的联结渠;各段节点处装有导向阀门,当需要对某段的中水渠实施清淤时,关闭该段上游节点处的导向阀门,将中水导向中水联结渠从对岸水渠流出,实现“两岸互通”;中水渠顶部封闭,上面作为人行道、花圃或用作商业用途,各节点处设立管理站;
各段中水渠联结后,两岸中水各自从中水渠顺流而下,在下游中水出口设立在线监测,一旦出现中水水质异常,及时通知环境监察部门对上游排放污水的一个或多个污水处理厂实施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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