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利用骨髓间充质干细胞和/或多能干细胞的血中动员的组织再生促进剂在审
申请号: | 201510134247.7 | 申请日: | 2010-10-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4825491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8-12 |
发明(设计)人: | 玉井克人;金田安史;山崎尊彦;知野刚直;佐贺公太郎;远藤真弓 | 申请(专利权)人: | 吉诺米克斯股份有限公司;国立大学法人大阪大学 |
主分类号: | A61K35/28 | 分类号: | A61K35/28;A61K38/00;A61K48/00;A61P17/00;A61P25/00;A61P19/08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白丽;陈建全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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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利用 骨髓 间充质 干细胞 多能 动员 组织 再生 促进剂 | ||
1.含有以下(a)~(q)中任一项所述的物质的组合物在组织再生促进剂的制造中的用途,其中,该组织再生促进剂被投予至与需要再生的组织不同的组织:
(a)HMGB1蛋白质
(b)分泌HMGB1蛋白质的细胞
(c)插入有编码HMGB1蛋白质的DNA的载体
(d)HMGB2蛋白质
(e)分泌HMGB2蛋白质的细胞
(f)插入有编码HMGB2蛋白质的DNA的载体
(g)HMGB3蛋白质
(h)分泌HMGB3蛋白质的细胞
(i)插入有编码HMGB3蛋白质的DNA的载体
(p)细胞或组织的提取液
(q)细胞或组织的提取液的肝素结合级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组织再生促进剂被非经口投予。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途,其中,为注射投予。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组织再生促进剂被投予至血管内、肌肉内、皮下、皮内或腹腔内。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组织再生促进剂为神经组织、骨组织或皮肤组织的再生促进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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