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即时消息中体现消息重要程度的处理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510142997.9 | 申请日: | 2015-03-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4836722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8-17 |
发明(设计)人: | 林皓;程能亮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12/58 | 分类号: | H04L12/58 |
代理公司: | 北京连城创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54 | 代理人: | 刘伍堂 |
地址: | 100081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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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接收方 即时通讯客户端软件 标识消息 服务端 发送消息 即时消息 发送方 醒目 缓存消息 离线消息 识别文件 不在线 消息体 推送 登录 | ||
1.一种即时消息中体现消息重要程度的处理方法,包括至少一个转发即时消息的服务端,与该服务端互联的客户端,以及客户端上的即时通讯客户端软件,即时通讯客户端软件内置醒目提醒模块,即时通讯客户端软件通过所述醒目提醒模块提醒接收方,醒目提醒模块包括第一种醒目提醒方式和第二种醒目提醒方式,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a.发送方登录即时通讯客户端软件,即时通讯客户端软件提供消息体属性urgent标识消息紧急,向接收方发送消息时,发送方根据消息的重要程度,添加urgent标识消息体通过TCP或UDP发送所述消息到服务端;
b.服务端收到发送方发送的消息,解析消息体是否含有urgent标识,解析到消息体有urgent标识时,区别出含有urgent标识的消息;
c.服务端判断接收方是否在线;
d.接收方在线时,即时通讯客户端软件自动推送带有urgent标识消息给接收方,同时通过第二种醒目提醒方式提醒接收方;
e. 接收方不在线时,即时通讯客户端软件采用第一种醒目提醒方式通知对方,同时缓存消息,供接收方在线时获取离线消息,并且,即时通讯客户端软件自动地通过第一种醒目提醒方式提醒接收方。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即时消息中体现消息重要程度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步骤d中,接收方在线时,即时通讯客户端软件判断消息体有没有urgent标识,解析到消息体有urgent标识时,自动地通过第二种醒目提醒方式提醒接收方。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即时消息中体现消息重要程度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即时通讯客户端软件根据消息重要程度的不同等级,采用第一种醒目提醒方式或者第二种醒目提醒方式提醒接收方时分别使用不同的醒目提醒策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即时消息中体现消息重要程度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种醒目提醒方式提醒接收方的醒目提醒策略由指示灯颜色和闪烁频率两种方式同时提醒。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即时消息中体现消息重要程度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种醒目提醒方式提醒接收方的醒目提醒策略采用电话提醒方式或者短信和邮件提醒方式。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即时消息中体现消息重要程度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消息重要程度等级设置为1级、2级、3级,消息重要程度等级为1级时,指示灯颜色显示黄色,闪烁频率1秒闪烁3次;消息重要程度等级为2级时,指示灯颜色显示蓝色,闪烁频率1秒闪烁2次;消息重要程度等级为3级时,指示灯颜色显示绿色,闪烁频率1秒闪烁1次。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即时消息中体现消息重要程度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消息重要程度等级设置为1级、2级、3级,消息重要程度等级为1级时,服务端在10秒内通过自动拨号的方式,电话提醒接收方;消息重要程度等级为2级时,服务端在30秒内通过短信和邮件提醒接收方;消息重要程度等级为3级时,服务端在1分钟内通过服务端把消息推送给接收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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