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次性自损坏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510147679.1 | 申请日: | 2015-03-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4707242B | 公开(公告)日: | 2017-11-10 |
发明(设计)人: | 徐百;朱红飞;吴国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纳通生物纳米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M37/00 | 分类号: | A61M3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227 | 代理人: | 唐灵,常亮 |
地址: | 215123 江苏省苏州市工***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次性 损坏 装置 | ||
1.一种一次性自损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一次性自损坏装置包括:外套管、平台、自损组件、以及中转组件;
所述自损组件包括:顶杆、弹簧、以及第一齿形配合件,所述顶杆位于所述外套管中,且所述顶杆上设置有凹陷结构,所述弹簧套装于所述顶杆上,所述弹簧压缩时,为所述顶杆提供轴向的作用力,所述第一齿形配合件位于顶杆的一端,所述平台安装于所述顶杆的另一端,并滑动设置于所述外套管中;
所述中转组件包括连接固定套管、传动杆、以及第二齿形配合件,所述外套管按照旋转方向与所述连接固定套管内侧壁进行螺纹连接,所述连接固定套管一端具有相应开口,另一端具有底面,所述底面上开设有通孔,所述传动杆穿过所述通孔伸入所述连接固定套管中,所述传动杆与通孔内壁之间的配合面相互抵靠;
所述第二齿形配合件位于所述传动杆的一端,并选择性地与所述第一齿形配合件相配合,二者配合时,所述第二齿形配合件产生限制所述第一齿形配合件旋转的作用力,所述限制所述第一齿形配合件旋转的作用力的方向与所述旋转方向相同。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次性自损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套管上设置有第一外螺纹,所述连接固定套管的内侧壁设置有可所述第一外螺纹相配合的内螺纹。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次性自损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一次性自损坏装置还包括内套管,所述外套管套装于所述内套管的一端,所述顶杆位于所述外套管和内套管限定的空间中。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次性自损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凹陷结构对称设置于所述顶杆上。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次性自损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顶杆上设置有凹陷结构的位置所承受的最大扭力,小于所述第二齿形配合件对所述第一齿形配合件施加的限制其旋转的作用力。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次性自损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顶杆上设置有环形凸起,所述弹簧位于所述外套管和所述环形凸起之间,所述弹簧的两端分别可与所述外套管的端部和环形凸起相抵靠。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次性自损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齿形配合件和第二齿形配合件分别为伞形齿轮,两个伞形齿轮具有单向的配合方向,所述单向的配合方向与旋转方向相反。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次性自损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固定套管的外侧壁上还设置有第二外螺纹。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次性自损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杆为棱柱,所述通孔的截面形状为多边形,所述多边形的边数与所述棱柱的棱数相同。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次性自损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杆的另一端还设置有连接片。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苏州纳通生物纳米技术有限公司,未经苏州纳通生物纳米技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10147679.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