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移动电话有效
申请号: | 201510148247.2 | 申请日: | 2011-12-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4902037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8-28 |
发明(设计)人: | 细井裕司;细井阳司;森本雅史;田中雅英 | 申请(专利权)人: | 罗姆股份有限公司;株式会社精好 |
主分类号: | H04M1/02 | 分类号: | H04M1/02;H04M1/03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郭定辉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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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移动电话 | ||
1.一种移动电话,具有由所述移动电话的用户观看的显示单元以及包括上部两个拐角和下部两个拐角的四个拐角,该移动电话包括:
软骨传导单元,用于使得与耳朵软骨接触以传送来自所述软骨传导单元的振动到所述耳朵软骨,所述软骨传导单元被提供到所述上部两个拐角的至少一个,
其中所述软骨传导单元提供到的拐角配置为当所述移动电话与所述显示单元倾斜面向所述用户的脸颊以使得拐角比另一上部拐角更低时在外耳道的入口部分处与所述耳朵软骨接触,而不用来自突起的协助。
2.根据权利要求1的移动电话,其中所述软骨传导单元提供给所述移动电话的上部两个拐角的每一个,其中提供给上部两个拐角的一个的所述软骨传导单元用于右耳聆听,而提供给所述上部两个拐角的另一个的另一软骨传导单元用于左耳聆听。
3.根据权利要求1的移动电话,其中所述移动电话的框架的拐角部分是所述软骨传导单元,并且所述软骨传导振动源的振动通过使得所述软骨传导振动源的一部分在所述拐角部分附近中的框架内受支撑并且通过使得其另一部分在所述框架内无限制地振动,而传送到所述拐角部分。
4.根据权利要求3的移动电话,其中所述软骨传导振动源受所述软骨传导单元支撑,以使得所述软骨传导振动源的主振动方向与所述移动电话的框架的上部表面、侧表面或前表面的任一个垂直。
5.根据权利要求3的移动电话,其中用于所述软骨传导振动源的电路在所述框架内支撑并且与所述软骨传导振动源集成。
6.根据权利要求3的移动电话,其中导电端子未提供到的所述软骨传导振动源的一部分在所述框架内支撑,而使得所述导电端子提供到的另一部分无限制地振动。
7.根据权利要求1的移动电话,其中所述软骨传导振动源的一部分在弹性体内支撑,并且所述弹性体的外部布置在所述移动电话的框架的拐角部分处作为所述软骨传导单元。
8.根据权利要求2的移动电话,其中所述软骨传导振动源的两端部分的每一个分别在一对弹性体内支撑,并且该对弹性体的每一个的外部分别布置在所述移动电话的上侧处的两个拐角部分处作为所述软骨传导单元。
9.根据权利要求8的移动电话,其中弹性体布置在所述移动电话的下侧处的两个拐角部分的每一个处并且与布置在所述移动电话的上侧处的两个拐角部分的该对弹性体一起配置,以利用所述移动电话的四个拐角弱化来自外部单元的碰撞。
10.根据权利要求8的移动电话,其中所述软骨传导振动源受支撑,以使得其主振动方向与所述移动电话的框架的前表面或上表面的任一个正交。
11.根据权利要求2的移动电话,包括布置在所述移动电话的上侧处的两个拐角部分处的一对弹性体作为软骨传导单元以及分别向该对弹性体提供的一对软骨传导振动源。
12.根据权利要求11的移动电话,其中提供到该对弹性体的每一个的所述软骨传导振动源可以独立地互相控制。
13.根据权利要求1的移动电话,其中由软骨传导单元保持软骨传导振动源以不与所述移动电话的框架接触;并且将抗振材料置于所述软骨传导单元和所述移动电话的框架之间。
14.根据权利要求13的移动电话,其中所述软骨传导单元由硬材料构成,并且所述抗振材料是弹性体。
15.根据权利要求1的移动电话,包括:音频输入单元;用于将从所述音频输入单元输入的音频信息相位反转的相位反转器;以及用于从所述软骨传导单元输出由所述相位反转器相位反转的音频信息的控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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