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智能电视的交互广告推送方法及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510154238.4 | 申请日: | 2015-04-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4717519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6-17 |
发明(设计)人: | 郑世鹏;陈昕 | 申请(专利权)人: | 兴天通讯技术(天津)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21/235 | 分类号: | H04N21/235;H04N21/435;H04N21/478;H04N21/258;H04N21/232 |
代理公司: | 无 | 代理人: | 无 |
地址: | 300384 天***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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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智能 电视 交互 广告 推送 方法 系统 | ||
1.一种基于智能电视的交互广告推送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A、智能电视在进行视频直播的同时,与智能电视匹配的遥控器实时获取用户的语音数据;
B、遥控器将上述语音数据转换为电子数据,并将电子数据传输至智能电视;
C、智能电视对上述电子数据加密并压缩,通过网络上传至第三方广告平台;
D、第三方广告平台对智能电视上传的数据解密并解压缩,提取数据中包含的关键字;
E、第三方广告平台将上述关键字与其自身系统中存储的商品类目进行对比,找到与关键字匹配的商品类目;
F、第三方广告平台将上述与关键字匹配的商品类目中的对应商品信息推送回智能电视;
G、智能电视获得推送来的商品信息,并弹窗显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智能电视的交互广告推送方法的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第三方广告平台根据商品的类型分成不同等级的类目,且每一类目都关联一种商品且名称唯一。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基于智能电视的交互广告推送方法的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用户通过遥控器对弹窗显示的商品信息进行详细查询操作。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基于智能电视的交互广告推送方法的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规定时间内,如智能电视未接收到遥控器发送对显示的商品信息进行相关操作的信号,弹窗消失。
5.一种基于智能电视的交互广告推送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智能电视,构成播放视频和广告的终端,与遥控器和第三方广告平台分别数据连接;遥控器,与智能电视相匹配,操控智能电视并采集用户语音信息;第三方广告平台,处理用户语音信息中的关键字,将关键字对应类目的商品推送至智能电视。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基于智能电视的交互广告推送系统,其特征在于:遥控器中设置音频采集单元、音频转换芯片和数据传输芯片。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基于智能电视的交互广告推送系统,其特征在于:智能电视中包括通讯单元、处理单元和呈现单元;其中通讯单元中又包括与遥控器数据连接的数据芯片和通过网络与第三方广告平台连接的网络接口;处理单元中又包括压缩与解压缩芯片和加密与解密芯片;呈现单元中存储控制弹窗广告呈现的程序和商品详细信息的界面。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基于智能电视的交互广告推送系统,其特征在于:遥控器中的数据传输芯片和智能电视中的数据芯片为相互配对的蓝牙传输芯片。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基于智能电视的交互广告推送系统,其特征在于:第三方广告平台包括中间件、数据挖掘单元和数据仓库单元;其中中间件又包括与电视机对接模块、加密与解密模块和压缩与解压缩模块;数据挖掘单元又包括提取关键字单元、关键字与类目匹配模块和匹配结果反馈模块;数据仓库单元中存储系统类目列表、系统类目名称集和类目与商品关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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