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核电厂液态流出物排放的气态途径排放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510157991.9 | 申请日: | 2015-04-03 |
公开(公告)号: | CN104934085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9-23 |
发明(设计)人: | 张志银;邢磊;叶欣楠;杨永春;王梅;吕航;严沧生;王长东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21D1/02 | 分类号: | G21D1/02;G21C17/017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悦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11 | 代理人: | 田明;任晓航 |
地址: | 100840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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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核电厂 液态 流出物 排放 气态 途径 系统 | ||
1.一种用于核电厂液态流出物排放的气态途径排放系统,包括厂房烟囱排放系统及空气冷却塔排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厂房烟囱排放系统包括厂房烟囱排放管线,所述厂房烟囱排放管线两端分别连接监测排放槽(1)和厂房烟囱(3),中间连接有排放蒸发器(2),所述的空气冷却塔排放系统包括空气冷却塔排放管线,所述的空气冷却塔排放管线两端分别连接有监测排放槽(1)和空气冷却塔(4)。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核电厂液态流出物排放的气态途径排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排放蒸发器(2)与厂房烟囱(3)之间的厂房烟囱排放管线上设置有第一排放监测仪表(5)。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核电厂液态流出物排放的气态途径排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监测排放槽(1)与空气冷却塔(4)之间空气冷却塔排放管线上设置有第二排放监测仪表(6)。
4.如权利要求1至3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一种用于核电厂液态流出物排放的气态途径排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监测排放槽(1)上设置有连接取样分析槽的取样管线。
5.如权利要求1至3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一种用于核电厂液态流出物排放的气态途径排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空气冷却塔(4)设置有雾化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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