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子传输材料、电子照相感光体、处理盒和成像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510166824.0 | 申请日: | 2015-04-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5425555B | 公开(公告)日: | 2019-12-03 |
发明(设计)人: | 岩崎真宏;山本真也;是永次郎;春山大辅;川畑幸美;草野佳祐;新宫剑太;庄司义史 | 申请(专利权)人: | 富士施乐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3G5/06 | 分类号: | G03G5/06;G03G21/18;G03G15/00 |
代理公司: | 11112 北京天昊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丁业平;常海涛<国际申请>=<国际公布>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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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子 传输 材料 照相 感光 处理 成像 装置 | ||
1.一种由下式(1)表示的电子传输材料:
其中,式(1)中,X表示氧原子或=C(CN)2;R1、R2、R3、R4、R5、R6和R7各自独立地表示氢原子、卤原子、具有1至20个碳原子的直链或支链烷基、烷氧基、芳基或芳烷基;R8、R9和R10各自独立地表示氢原子、具有3至20个碳原子的直链或支链烷基、芳烷基、或芳基,条件是R8、R9、和R10中至少两个或更多个基团表示非氢原子的基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传输材料,其中,R8和R9和R10中的至少一者表示具有1个或更多个碳原子的有机基团。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子传输材料,其中,所述有机基团选自烷基、芳烷基或芳基。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传输材料,其中,R1、R2、R3、R4、R5、R6和R7各自独立地表示氢原子、卤原子、或者具有1至20个碳原子的直链或支链烷基;R8和R9表示具有1至10个碳原子的直链或支链烷基、或芳烷基;并且R10表示氢原子。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传输材料,其中,R1、R2、R3、R4、R5、R6和R7各自独立地表示氢原子、卤原子、或具有1至10个碳原子的烷基;R8和R9均表示具有3至10个碳原子的支链烷基、或由-R17-Ar18表示的芳基,其中R17表示具有3至10个碳原子的支链亚烷基,Ar18表示未取代的苯基;并且R10代表氢原子。
6.一种电子照相感光体,其包括导电基体,以及设置于所述导电基体上的、包含有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传输材料的感光层。
7.一种处理盒,其包括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子照相感光体,所述电子照相感光体可从成像装置上拆卸下来。
8.一种成像装置,其包括: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子照相感光体;
充电单元,其对电子照相感光体的表面进行充电;
静电潜像形成单元,其在充电后的电子照相感光体的表面上形成静电潜像;
显影单元,其通过含有调色剂的显影剂对所述电子照相感光体的表面上所形成的所述静电潜像进行显影,从而形成调色剂图像;以及
转印单元,其将所述调色剂图像转印至记录介质的表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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