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判断重油储存稳定性的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510173501.4 | 申请日: | 2015-04-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4764678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7-08 |
发明(设计)人: | 王延臻;田帅;段红玲;高丽;王丽娟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
主分类号: | G01N9/36 | 分类号: | G01N9/3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66580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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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判断 重油 储存 稳定性 方法 | ||
1.一种判断重油储存稳定性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适量重油置于一个透明玻璃试管中,油中放置一支能够直接测量油品密度的玻璃密度计,试管的直径应比密度计的直径大至少10mm,试管的长度应比密度计的长度长5-10cm,重油的密度应在密度计的测量范围内,将装有重油和密度计的试管置于恒温水浴或透明油浴中,恒温水浴或油浴的容器应该是玻璃的或是透明的,恒温水浴或油浴中液体的高度应高出试管中的重油液面至少2cm,恒温水浴或油浴的温度控制在50-200℃的某个温度下,温度的变化应控制在±0.2℃以内,恒温2小时后开始记录密度计读数,然后每8-24小时记录一次密度计读数,连续记录2-15天,当密度的变化较大时,说明重油的储存稳定性不好;当密度变化很小或没有变化时,说明重油的储存稳定性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第一次记录的密度与第七天记录的密度变化大于0.002g/cm3时,判定重油的储存稳定性为很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第一次记录的密度与第七天记录的密度变化大于0.001g/cm3并且小于等于0.002g/cm3时,判定重油的储存稳定性为差。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第一次记录的密度与第七天记录的密度变化大于等于0.0004g/cm3并且小于等于0.001g/cm3时,判定重油的储存稳定性为较差。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第一次记录的密度与第七天记录的密度变化小于0.0004g/cm3时,判定重油的储存稳定性为好。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使用电子密度测量仪代替玻璃密度计连续测量试管内重油上部和下部的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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