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重油接触裂化的工艺有效
申请号: | 201510189155.9 | 申请日: | 2015-04-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6147823B | 公开(公告)日: | 2017-11-14 |
发明(设计)人: | 吴雷;黄泽川;李荣楣;范声;王韶华;江盛阳;丁昱文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10G11/00 | 分类号: | C10G11/00;C10J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英创嘉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11447 | 代理人: | 周建秋,王浩然 |
地址: | 100101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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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重油 接触 裂化 工艺 | ||
1.一种重油接触裂化的工艺,该工艺包括:
a、将重油送入重油裂化反应器与来自热量耦合器的混合催化剂进行接触裂化后,得到反应产物和富含焦炭的待生催化剂;
b、将步骤a中所得的待生催化剂送入热量耦合器与来自焦炭气化器的气化催化剂混合,并在流化介质的流化作用下进行热量交换后,得到混合催化剂;
c、将步骤b中所得的部分混合催化剂送入所述重油裂化反应器进行所述接触裂化,将另一部分混合催化剂送入所述焦炭气化器与气化剂接触,使混合催化剂所含的焦炭与所述气化剂发生气化反应,得到富含氢气和一氧化碳的合成气以及气化催化剂;
d、将步骤c中所得的气化催化剂送入所述热量耦合器中。
2.根据权利要求1的工艺,其中,所述催化剂为分子筛催化剂和/或不带分子筛的惰性载体剂。
3.根据权利要求1的工艺,其中,控制所述待生催化剂的含碳量为3-11重%,控制所述气化催化剂的含碳量为0-1重%,控制所述混合催化剂的含碳量为1-6重%。
4.根据权利要求1的工艺,其中,所述重油裂化反应器的操作条件为:接触裂化温度为490-560℃,绝对反应压力为0.15-0.4兆帕;所述焦炭气化器的操作条件为:气化温度为690-960℃,绝对气化压力为0.15-0.5兆帕;所述热量耦合器的操作条件为:温度为650-800℃,绝对压力为0.15-0.5兆帕。
5.根据权利要求1的工艺,其中,所述流化介质为选自水蒸气、氮气和燃料气中的至少一种,或选自空气与水蒸气的混合物以及氧气与水蒸气的混合物中的至少一种。
6.根据权利要求5的工艺,其中,当所述流化介质为选自水蒸气、氮气和燃料气中的至少一种时,将进行所述流化作用后的所述流化介质送入所述重油裂化反应器中;当所述流化介质为选自空气与水蒸气的混合物以及氧气与水蒸气的混合物中的至少一种时,将进行所述流化作用后的所述流化介质送入所述焦炭气化器中。
7.根据权利要求1的工艺,其中,所述气化剂为空气和/或氧气与水蒸气的混合物。
8.根据权利要求5或7的工艺,其中,所述氧气与水蒸气的混合物中,氧气与水蒸气的体积比例为(10:90)-(40:60)。
9.根据权利要求1的工艺,其中,以体积计,控制所述合成气中所述氢气的含量为10-40体%,所述一氧化碳的含量为10-60体%。
10.根据权利要求1的工艺,其中,将所述焦炭气化器内的部分催化剂进行外取热,然后将该外取热后的催化剂返回所述焦炭气化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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