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拓展训练的分道器及具有该分道器的安全保护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510208471.6 | 申请日: | 2015-04-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4826288B | 公开(公告)日: | 2017-10-31 |
发明(设计)人: | 赵燕京 | 申请(专利权)人: | 赵燕京 |
主分类号: | A63B29/02 | 分类号: | A63B29/02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250 | 代理人: | 张韬 |
地址: | 102218 北京市朝阳***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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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拓展 训练 分道 具有 安全 保护装置 | ||
1.一种用于拓展训练的分道器(10),包括主通道(11)和至少两个分通道(12),其特征在于,所述分通道(12)由所述主通道(11)的分支形成,所述分通道(12)上成型有长度方向与所述分通道(12)的长度方向相交的凹槽(13),且所述分通道(12)上成型有所述凹槽(13)之处的厚度适合滑锁(20)的开口(23)处从中通过;所述分通道(12)的同一部位的上下两表面上各成型有一个所述凹槽(13),且上下两表面的所述凹槽(13)之间的厚度适合所述滑锁(20)的开口(23)从中通过;
两个所述分通道(12)上的所述凹槽(13)均为斜槽,且两个所述分通道(12)上的所述斜槽的倾斜方向均为:所述斜槽靠内侧的端部朝向远离所述主通道(11)与所述分通道(12)的交叉点所在的一端设置,所述斜槽靠外侧的端部朝向靠近所述交叉点所在的一端设置;
所述主通道(11)和所述分通道(12)均为中空的棒状结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拓展训练的分道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通道(12)设置有两个。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拓展训练的分道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道器(10)呈Y型。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用于拓展训练的分道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13)在所述分通道(12)上的横截面的形状为三角形、矩形或梯形。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拓展训练的分道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道器(10)还包括设置在两个所述分通道之间的支撑件(14),所述支撑件(14)的两端分别与两所述分通道(12)连接,且所述支撑件(14)的厚度适合所述滑锁(20)的开口(23)通过。
6.一种用于拓展训练的安全保护装置,包括安全绳索(30)、滑动套设在所述安全绳索(30)上的所述滑锁(20)、用于支承固定所述安全绳索(30)以构成攀登线路的支架(40),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分道器(10),所述分道器(10)设置在所述攀登线路的分叉处,且所述分道器(10)的主通道(11)与主干安全绳索连接、两分通道(12)分别与两分支安全绳索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拓展训练的安全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滑锁(20)包括圆环(21)和圆弧(22),其中,所述圆弧(22)上设置有适合与所述安全绳索(30)连接的附件从中通过的开口(23),所述圆弧(22)与所述圆环(21)连接一体呈“8”字型。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拓展训练的安全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圆弧(22)在所述开口(23)处的两个端部上分别成型有尖端(24),两个所述尖端(24)之间形成所述开口(23)。
9.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用于拓展训练的安全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圆环(21)与所述圆弧(22)处于同一平面内;所述圆弧(22)悬挂于所述安全绳索(30)后,所述圆环(21)的圆心与所述圆弧(22)的圆心之间的连线位于竖直方向上,且所述开口(23)设置于所述圆弧(22)的水平的半径方向处。
10.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用于拓展训练的安全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圆环(21)的直径小于所述圆弧(22)的直径;所述圆环(21)与所述圆弧(22)通过铸造工艺一体成型;所述附件为支承所述安全绳索(30)的连接架和/或所述分道器(10)的分通道(12);所述开口(23)的宽度与所述连接架和/或所述分通道(10)上的凹槽处的厚度一致。
11.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拓展训练的安全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40)包括若干设置于所述攀登线路的拐角方向处以实现所述安全绳索(30)的拐向支承的拐角支架(41),以及若干设置于所述攀登线路的直线延伸方向以实现所述安全绳索(30)的直线支承的直边支架(42);其中,所述拐角支架(41)包括呈“L”型的第一连接架(43),以及两个适合所述安全绳索(30)穿过的第一套管(44),两所述第一套管(44)分别设置在所述第一连接架(43)的第一纵向边的内侧壁、第一横向边的内侧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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