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激光切割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510212475.1 | 申请日: | 2015-04-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4816095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8-05 |
发明(设计)人: | 钱海萍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市华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3K26/38 | 分类号: | B23K26/38;B23K26/12;B23K26/70 |
代理公司: | 南京纵横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2224 | 代理人: | 董建林;郭晓敏 |
地址: | 215009 江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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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激光 切割 装置 | ||
1.激光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激光发射器,反射镜,聚焦系统,激光切割头,工作台和气体供应装置,所述激光发射器产生激光束到反射镜,所述反射镜将激光束反射入聚焦系统,所述聚焦系统将激光束进行汇聚提供给所述激光切割头;所述工作台包括横向滑轨和基板,所述基板置于横向滑轨上,所述基板的底面设有与横向滑轨相配合的轨道槽,所述基板连接有电机,可控制基板沿横向滑轨移动;所述气体供应装置包括与激光切割头相连接的进气管和两路与进气管相连接的支管,所述支管的另一端连接气体源,所述进气管和两路支管之间通过三通阀门控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两路支管连接的气体源分别为氧气和惰性气体。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激光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惰性气体为氮气。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聚焦系统为平凸透镜。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横向滑轨有两条。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激光切割头包括喷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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