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视频传输路径的确定方法及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510213437.8 | 申请日: | 2015-04-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4796794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7-22 |
发明(设计)人: | 陈斌 | 申请(专利权)人: | 无锡天脉聚源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21/647 | 分类号: | H04N21/647 |
代理公司: | 北京尚伦律师事务所 11477 | 代理人: | 张亮 |
地址: | 214000 江苏省无锡***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视频 传输 路径 确定 方法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互联网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视频传输路径的确定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的视频传输系统包括主控节点和多个普通节点。其中,普通节点将各自收集的视频资源发送给主控节点,由主控节点对视频资源进行编辑等处理。但是,在实现本发明的过程中发明人发现,由于带宽的限制,普通节点和主控节点之间的传输链路在有些情况下不适于传输视频,比如,传输速度慢,从而造成了视频传输的迟滞,影响了视频的传输速度。
发明内容
鉴于上述问题,提出了本发明以便提供一种克服上述问题或者至少部分地解决上述问题的一种视频传输路径的确定方法及装置,用以提高视频的传输速度。
本发明提供一种视频传输路径的确定方法,包括:
确定视频传输路径的起点和终点之间的直接路径和间接路径;所述直接路径为从起点直接到终点的路径,所述间接路径为从所述起点通过一个或多个中转节点到达终点的路径;
对所述间接路径按照中转节点进行路径划分,计算各段分路径的网络开销之和;
比较所述直接路径的网络开销和所述各分路径的网络开销之和,将其中通信开销较小的路径作为传输路径。
在可选方案中,所述方法还可包括:
预先对网络中的各节点彼此之间的连接关系和设定数据量的传输时间进行探测;
根据各节点彼此之间的连接关系和所述传输时间,生成网络情况矩阵;
相应地,所述各段分路径的通信开销和所述直接路径的通信开销,通过查询所述网络情况矩阵确定。
在可选方案中,所述预先对网络中的各节点的连接关系和设定数据量的传输时间进行探测,具体包括:
遍历网络中的每个节点,获取每个节点与其相连的各节点之间的连接关系、设定数据量在各节点之间的传输时间;所述每个节点与其相连的各节点的连接关系、设定数据量在各节点之间的传输时间是通过每个节点对其相连的其他节点进行周期性发送探测包进行探测得到。
在可选方案中,比较所述直接路径的网络开销和所述各分路径的网络开销之和,将其中通信开销较小的路径作为传输路径,具体包括:
从所述网络情况矩阵中,分别查询所述直接路径中起点到终点的传输时间,以及各分路径的起点到终点之间的传输时间;
计算各分路径的传输时间之和;
将所述直接路径对应的传输时间与计算出的传输时间之和进行比较,选择其中传输时间较短的作为传输路径。
在可选方案中,所述方法应用于智能传输系统时,确定直接路径和间接路径可包括:
确定从其他类型节点到第一类型节点之间未经过中转的路径为直接路径;
确定从其他类型节点经过中转到达第一类型节点之间的路径为间接路径,所述中转由第三类型节点或第四类型节点担当;
所述智能传输系统包括:第一类型节点以及与其连接的若干其他类型节点,若干其他类型的节点之间连接或者不连接;其中:
第一类型节点,为负责接收视频数据,不对外发视频数据,不能作为中转节点的节点;
其他类型节点包括:
第二类型节点,为负责采集视频数据,并将第一类型节点发送视频数据,但不作为中转节点的节点;
第三类型节点,为不负责采集视频数据,从其他节点接收视频数据,作为中转节点;
第四类型节点,为负责采集视频数据,从其他节点接收视频数据,作为中转节点。
本发明还提供一种视频传输路径的确定装置,包括:
路径确定模块,确定视频传输路径的起点和终点之间的直接路径和间接路径;所述直接路径为从起点直接到终点的路径,所述间接路径为从所述起点通过一个或多个中转节点到达终点的路径;
划分模块,用于对所述间接路径按照中转节点进行路径划分;
开销确定模块,用于确定所述直接路径的网络开销,以及计算各段分路径的网络开销之和;
路径选择模块,用于比较所述直接路径的网络开销和所述各分路径的网络开销之和,将其中通信开销较小的路径作为传输路径。
在可选方案中,所述装置还可包括:
探测模块,用于预先对网络中的各节点彼此之间的连接关系和设定数据量的传输时间进行探测;
网络情况矩阵生成模块,用于根据各节点彼此之间的连接关系和所述传输时间,生成网络情况矩阵;
相应地,所述开销确定模块,具体用于查询所述网络情况矩阵确定各段分路径的通信开销和所述直接路径的通信开销。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无锡天脉聚源传媒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无锡天脉聚源传媒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10213437.8/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警示音产生装置
- 下一篇:基于机顶盒为家居控制设备节省网络流量的通信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