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内置提升门及垃圾分解炉有效
申请号: | 201510213585.X | 申请日: | 2015-04-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5180174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1-16 |
发明(设计)人: | 马顺忠;许景禄 | 申请(专利权)人: | 大连鸿海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3G5/44 | 分类号: | F23G5/44 |
代理公司: | 大连科技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21119 | 代理人: | 龙锋 |
地址: | 116000 ***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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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内置 提升 垃圾 分解 | ||
1.一种内置提升门,其特征在于,包括:具有耐高温密封垫的矩形门框、与所述矩形门框相配合的对称设置的左门体和右门体、通过导辊将所述左门体和右门体引导在导轨中的水平导轨和竖直导轨、以及将左门体和右门体提起的定位液压杆,其中,
所述水平导轨包括第一水平导轨和第二水平导轨,所述第一水平导轨和所述第二水平导轨在所述内置提升门开口处之间有空隙,该空隙小于所述水平导轨上的导辊的直径的二倍,在空隙处所述第一水平导轨和所述第二水平导轨的端部为对称的圆弧形,所述第一水平导轨和第二水平导轨为具有坡度的导轨,两端高度差为1-5cm;
所述左门体和右门体的四周均包裹有耐高温密封圈,所述左门体四个顶角处均设有导辊,其中位于所述内置提升门开口侧的两个导辊与第一水平导辊活动连接,另外两个与竖直导轨活动连接,所述右门体四个顶角处均设有导辊,其中位于所述内置提升门开口侧的两个导辊与第二水平导辊活动连接,另外两个与对称的竖直导轨活动连接;
所述左门体和右门体上分别连接有所述定位液压杆;
所述竖直导轨为倒直角三角形的导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置提升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水平导轨和所述第二水平导轨在所述内置提升门开口处的空隙在4-10cm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内置提升门,其特征在于,所述竖直导轨的顶角的倾斜角度在2-10°之间。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内置提升门,其特征在于,所述内置提升门还包括:与所述左门体和右门体相配合的对称设置的第一挡板,所述第一挡板的一侧设有至少一个滚轴,分别与所述左门体和右门体滑动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内置提升门,其特征在于,所述内置提升门还包括:第二挡板和第三挡板,分别固定连接于所述左门体和右门体的水平导轨侧,用于防止杂物进入所述水平导轨,所述第二挡板为左侧上顶角为圆弧形的平行四边形,所述第三挡板为右侧上顶角为圆弧形的平行四边形。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内置提升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挡板的下边与所述左门体的宽度相等,所述第三挡板的下边与所述右门体的宽度相等。
7.一种垃圾分解炉,该分解炉中设有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内置提升门,所述矩形门框固定于所述垃圾分解炉内壁,距离所述垃圾分解炉顶盖的高度等于所述左门体或右门体的高度。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垃圾分解炉,其特征在于,所述垃圾分解炉还包括顶盖,所述顶盖位于所述垃圾分解炉的上层,所述顶盖两侧连接有液压缸,用于打开所述顶盖。
9.根据权利要求7-8中任一所述的垃圾分解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竖直导轨固定在所述垃圾分解炉内壁的顶角处。
10.一种垃圾分解炉,该分解炉中设有权利要求5-6中任一项所述的内置提升门,所述矩形门框固定于所述垃圾分解炉内壁,距离所述垃圾分解炉顶盖的高度等于所述左门体或右门体的高度。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垃圾分解炉,其特征在于,所述垃圾分解炉还包括顶盖,所述顶盖位于所述垃圾分解炉的上层,所述顶盖两侧连接有液压缸,用于打开所述顶盖。
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垃圾分解炉,其特征在于,所述垃圾分解炉内还设有第四挡板,固定在所述顶盖上,宽度与所述矩形门框的宽度相等,高度高于所述第二挡板左侧上顶角圆弧形的高度。
13.根据权利要求10-12中任一所述的垃圾分解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竖直导轨固定在所述垃圾分解炉内壁的顶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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