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智能会议的协作方法和会议终端有效
申请号: | 201510227117.8 | 申请日: | 2015-05-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4836981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2-06 |
发明(设计)人: | 刘源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15 | 分类号: | H04N7/15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205 | 代理人: | 张洋,黄健 |
地址: | 518129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智能 会议 协作 方法 终端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实施例涉及通信技术,尤其涉及一种智能会议的协作方法和会议终端。
背景技术
对于许多工作忙碌的人来说,经常有同时参加多个会议的需求。但是一个人同时只能参加一个传统的面对面会议。电话、视频会议系统等的出现允许用户同时加入多个远程会议,但是一个人很难对多个会议的进度保持跟踪。在参加某些会议时,往往有较大一部分时间的会议内容和参会人关系不大,但参会人又必须得参加。参会人大部分时间处于听取别人的发言内容或者做不相关的事情的状态,参会者真正所关心的会议内容或会议需要参会人参与的时间较短且比较随机,因此导致参会者浪费了很多时间。
由于会议涉及到参会人的内容经常只占会议的一小部分集中的时间段,因此为了能够节省时间,参会者采用分时间段参与的方式参会,但这种方式下何时入会的时间点也比较难控制,可能上一个议题被延期或提前导致不能在正确的时间段参会,而错过参会者所关注的会议内容,从而使得参会者的参会效率不高。
发明内容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智能会议的协作方法和会议终端,用以解决现有技术中无法控制参会者的入会时间,导致参会者错过其所关注的会议内容进而引发参会者参会效率低下的技术问题。
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智能会议的协作方法,包括:
会议终端接收远端设备发送的会议的多媒体信息;所述会议的多媒体信息包括语音信息、图像信息和文本信息中的至少一种;其中,所述会议终端为已加入所述会议的终端;
所述会议终端根据所述会议的多媒体信息和预设的多媒体内容,确定所述会议是否需要所述用户参加;其中,所述预设的多媒体内容包括:所述用户关注的语音内容、所述用户关注的图像内容、所述用户关注的图像内容的关联信息和所述用户关注的文本内容中的至少一种;
所述会议终端确定所述用户的参会状态;所述用户的参会状态包括缺席状态或用户参会冲突状态;
若所述会议终端确定所述会议需要所述用户参加,且所述用户的参会状态为缺席状态,则所述会议终端向所述用户发送参会提醒信息;所述参会提醒信息用于提示所述用户参加所述会议。
结合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所述会议终端根据所述会议的多媒体信息和预设的多媒体内容,确定所述会议是否需要所述用户参加,包括:
所述会议终端根据所述会议的多媒体信息和所述预设的多媒体内容,确定所述会议的多媒体信息中是否存在预设的会议信息;所述预设的会议信息为用于表征需要所述用户参加所述会议的信息;
若所述会议的多媒体信息中存在所述预设的会议信息,则所述会议终端确定所述会议需要所述用户参加。
结合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在第一方面的第二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所述会议终端根据所述会议的多媒体信息和所述预设的多媒体内容,确定所述会议的多媒体信息中是否存在预设的会议信息,还包括:
若所述会议终端确定所述会议的多媒体信息中不存在所述预设的会议信息,则所述会议终端确定所述会议的多媒体信息中是否存在所述用户关注的第一多媒体信息;
当所述会议的多媒体信息中存在所述第一多媒体信息时,所述会议终端根据所述第一多媒体信息和第一映射关系确定所述第一多媒体信息的用户关注度;所述第一映射关系为所述预设的多媒体内容中的不同内容与用户关注度的对应关系;
所述会议终端判断所述第一多媒体信息的用户关注度是否大于预设的用户关注度阈值;若是,则所述会议终端确定所述会议需要所述用户参加;若否,则所述会议终端确定所述会议不需要所述用户参加。
结合第一方面的第二种可能的实施方式,在第一方面的第三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所述会议终端根据所述会议的多媒体信息和所述预设的多媒体内容,确定所述会议的多媒体信息中是否存在所述用户关注的第一多媒体信息,包括:
所述会议终端对所述会议的多媒体信息进行检测识别,获得识别结果,并将所述识别结果和所述预设的多媒体内容进行特征匹配,获得特征匹配结果;
所述会议终端判断所述特征匹配结果是否大于预设的匹配阈值;
若是,则所述会议终端确定所述会议的多媒体信息中存在所述第一多媒体信息;
若否,则所述会议终端确定所述会议的多媒体信息中不存在所述第一多媒体信息。
结合第一方面至第一方面的第三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的任一项,在第一方面的第四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所述方法还包括: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未经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10227117.8/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