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有机废弃物处理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510234867.8 | 申请日: | 2015-05-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4864395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9-01 |
发明(设计)人: | 蒋子才;蒋子厚 | 申请(专利权)人: | 蒋子才 |
主分类号: | F23G1/00 | 分类号: | F23G1/00;F23G5/027;F23G5/44;F23G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250 | 代理人: | 周美华 |
地址: | 214200 江苏省无锡市***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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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有机 废弃物 处理 系统 | ||
1.一种有机废弃物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燃烧器(31),位于燃烧室外用于向燃烧室内通入燃料并点燃燃料;
供风风机(32),用于向燃烧室内供入助燃气体;
冷却装置(4),与设置在加热室上的排气口(122)连通,用于冷却来自于排气口(122)的废气;
除尘装置(5),与冷却装置(4)连通,用于除去冷却装置(4)中排出的气体中的灰尘;
还包括:
L形外炉体(1),具有水平布置的水平延伸腔室(11)和与水平延伸腔室(11)垂直且连通的竖直延伸腔室(12),所述水平延伸腔室(11)作为通过燃料的燃烧为加热室提供高温气体的燃烧室,所述竖直延伸腔室(12)作为加热室,所述加热室用于接收来自燃烧室的高温气体并通过高温气体对容置室加热;
容置室(2),用于承载有机废物并对有机废物进行炭化,所述容置室(2)为可密封的罐体(21),所述罐体(21)插入竖直延伸腔室(12)的内腔中并与所述竖直延伸腔室(12)形成密封,以使所述加热室中的热量传递到所述容置室内部;
所述罐体(21)的外侧壁和竖直延伸腔室(12)的内侧壁之间形成沿周向均匀包围所述罐体(21)外侧壁的侧部加热通道(123);所述罐体(21)的底部与竖直延伸腔室(12)的底面之间形成覆盖所述罐体(21)底部的底部加热通道(124),所述底部加热通道与所述水平延伸腔室(11)连通,所述侧部加热通道(123)与底部加热通道(124)连通;
所述竖直延伸腔室(12)的内径(R2)与所述侧部加热通道(123)的宽度(H3)之比为14-16:1;
所述底部加热通道的高度(H5)与水平延伸腔室(11)的内径(R3)之 比为1.1-1.2:1;
水平延伸腔室(11)的内径(R3)与竖直延伸腔室(12)的内径(R2)之比为0.6-0.8:1;
竖直延伸腔室(12)的内径(R2)与罐体(21)的外径(R1)之比为1.1-1.3: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废弃物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罐体(21)的底面为球面,所述竖直延伸腔室(12)的中心纵截面与水平延伸腔室(11)的中心纵截面之间的偏心距离(d)大于零,偏心距离(d)与竖直延伸腔室(12)的内径(R2)的比值为0.1-0.2:1。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有机废弃物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竖直延伸腔室(12)的高度(H1)与水平延伸腔室(11)的长度(H2)之比为1.5-2:1。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有机废弃物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气口(122)的开口方向与设置在燃烧室上的用于引入助燃气体的通风口(111)的开口方向相同。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有机废弃物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气口(122)的开口方向与设置在燃烧室上的用于引入助燃气体的通风口(111)的开口方向相同。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5所述的有机废弃物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罐体(21)的外壁成型有大于罐体(21)外径并抵靠在加热室的顶端的突出部(223),所述突出部(223)通过可拆卸连接方式与加热室的顶端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有机废弃物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罐体(21)的外壁成型有大于罐体(21)外径并抵靠在加热室的顶端的突出部(223),所述突出部(223)通过可拆卸连接方式与加热室的顶端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有机废弃物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罐体
(21)的外壁成型有大于罐体(21)外径并抵靠在加热室的顶端的突出部(223),所述突出部(223)通过可拆卸连接方式与加热室的顶端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1、2、5、7、8中任一项所述的有机废弃物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干馏气体排放口(221)通过干馏气体管道(14)连通到水平延伸腔室(11)内。
10.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有机废弃物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干馏气体排放口(221)通过干馏气体管道(14)连通到水平延伸腔室(11)内。
11.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有机废弃物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干馏气体排放口(221)通过干馏气体管道(14)连通到水平延伸腔室(11)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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