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汽车结构钢及其生产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510235127.6 | 申请日: | 2015-05-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4846276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8-19 |
发明(设计)人: | 刘宝喜;杨晓江;王云阁;梁桂梅;尹绍江;陈俊东 | 申请(专利权)人: |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C22C38/14 | 分类号: | C22C38/14;C21D8/02 |
代理公司: | 石家庄冀科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13108 | 代理人: | 赵红强 |
地址: | 063016 ***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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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汽车 结构钢 及其 生产 方法 | ||
1.一种汽车结构钢,其特征在于,其化学成分的质量分数为:C 0.05~0.11%,Mn 0.7~1.4%,Si≤0.05%,Ti 0.01~0.04%,Als 0.03~0.05%,余量为Fe和不可避免的杂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汽车结构钢,其特征在于:所述抗拉强度为400~600MPa,屈服强度≥265MPa,延伸率A≥30%。
3.一种汽车结构钢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其包括冶炼、LF精炼、连铸、加热、粗轧、热卷、精轧、冷却和卷取工序;所述LF精炼工序控制钢液化学成分的质量分数为:C 0.05~0.11%,Mn 0.7~1.4%,Si≤0.05%,Ti 0.01~0.04%,Als 0.03~0.05%,余量为Fe和不可避免的杂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汽车结构钢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LF精炼工序中,Ti元素的合金化在完全脱氧后进行。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汽车结构钢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粗轧工序中,开轧温度为1170~1250℃,中间坯尺寸30~35mm。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汽车结构钢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精轧工序中,入口温度1010~1080℃;终轧温度830~850℃。
7.根据权利要求3-6任意一项所述的一种汽车结构钢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卷取工序中,卷取温度为59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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