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冷加工工具用钢有效
申请号: | 201510252702.3 | 申请日: | 2015-05-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5274444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3-19 |
发明(设计)人: | 伊吹基宏;清水崇行 | 申请(专利权)人: | 大同特殊钢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C22C38/46 | 分类号: | C22C38/46;C22C38/50;C22C38/48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77 | 代理人: | 刘新宇;李茂家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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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冷加工 工具 | ||
1.一种冷加工工具用钢,其包括,以质量%计的:
C:0.70%至0.90%;
Si:0.60%至0.80%;
Mn:0.30%至0.50%;
P:0.30%以下;
S:0.027%以下;
Cu:0.01%至0.25%;
Ni:0.01%至0.25%;
Cr:6.0%至7.0%;
Mo+1/2W:2.50%至3.00%;
V:0.70%至0.85%;
N:0.020%以下;
O:0.0100%以下;和
Al:0.100%以下,
余量为Fe和不可避免的杂质,
其中满足1.66(Mo+1/2W)+V<5.7%,
其淬火之后的残留奥氏体量为小于或等于25体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冷加工工具用钢,其进一步包括,以质量%计的以下的至少一种:
Nb:0.001%至0.30%,
Ta:0.001%至0.30%,
Ti:0.20%以下,和
Zr:0.001%至0.30%。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冷加工工具用钢,其淬火之后的残留奥氏体量为小于或等于25体积%。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冷加工工具用钢,其在高于或等于450℃的温度下的回火处理之后的最高硬度为大于或等于64H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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