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信息处理方法及服务设备在审
申请号: | 201510284074.7 | 申请日: | 2015-05-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5007571A | 公开(公告)日: | 2015-10-28 |
发明(设计)人: | 甄文先;陈启安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W4/12 | 分类号: | H04W4/12;H04W12/06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郝传鑫;熊永强 |
地址: | 52386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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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信息处理 方法 服务 设备 | ||
1.一种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第一用户终端发送的信息获取请求,所述信息获取请求包括第一用户终端的标识以及第二用户终端的标识,所述信息获取请求用于请求获取所述第二用户终端的标识对应的目标信息;
响应所述信息获取请求,校验所述第一用户终端的标识是否通过;
当所述第一用户终端的标识校验通过时,查找所述第二用户终端的标识对应的目标信息;
将所述目标信息发送给所述第一用户终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校验所述第一用户终端的标识通过之后,以及在查找所述第二用户终端的标识对应的目标信息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获取所述第一用户终端与所述第二用户终端的距离;
判断所述第一用户终端与所述第二用户终端的距离是否小于或等于预设距离,若否,执行所述查找所述第二用户终端的标识对应的目标信息的步骤。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将所述目标信息发送给所述第一用户终端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向所述第一用户终端发送提示信息,所述提示信息用于提示是否销毁所述第二用户终端的硬件系统以及软件系统;
接收所述第一用户终端针对所述提示信息发送的确认指令;
响应所述确认指令,向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发送销毁指令,以使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响应所述销毁指令,对所述第二用户终端的硬件系统以及软件系统进行销毁。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判断所述第一用户终端与所述第二用户终端的距离小于或等于预设距离时,分别向所述第一用户终端以及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发送验证信息获取指令;
接收所述第一用户终端响应所述验证信息获取指令发送的第一验证信息,以及接收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响应所述验证信息获取指令发送的第二验证信息;
判断所述第一验证信息与所述第二验证信息是否一致,若一致,执行所述查找所述第二用户终端的标识对应的目标信息的步骤。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所述第一用户终端与所述第二用户终端的距离,包括:
分别向所述第一用户终端以及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发送位置获取指令;
接收所述第一用户终端响应所述位置获取指令发送的所述第一用户设备的位置信息,以及接收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响应所述位置获取指令发送的所述第二用户设备的位置信息;
利用所述第一用户终端的位置信息以及所述第二用户终端的位置信息,计算所述第一用户终端与所述第二用户终端的距离。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所述第一用户终端与所述第二用户终端的距离,包括:
向所述第一用户终端发送距离获取指令,所述距离获取指令用于指示获取所述第一用户终端与所述第二用户终端的距离;
接收所述第一用户终端响应所述距离获取指令发送的所述第一用户终端与所述第二用户终端的距离。
7.根据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用户终端的标识包括所述第一用户终端的SIM卡号以及所述第一用户终端的IMEI号,所述校验所述第一用户终端的标识是否通过,包括:
校验所述第一用户终端的SIM卡号与预先存储的预设SIM卡号是否一致,以及校验所述第一用户终端的IMEI号与预先存储的预设IMEI号是否一致;
当校验所述第一用户终端的SIM卡号与所述预设SIM卡号一致,且校验所述第一用户终端的IMEI号与所述预设IMEI号一致时,确定所述第一用户终端的标识校验通过。
8.一种服务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单元,用于接收第一用户终端发送的信息获取请求,所述信息获取请求包括第一用户终端的标识以及第二用户终端的标识,所述信息获取请求用于请求获取所述第二用户终端的标识对应的目标信息;
校验单元,用于响应所述信息获取请求,校验所述第一用户终端的标识是否通过;
查找单元,用于当所述第一用户终端的标识校验通过时,查找所述第二用户终端的标识对应的目标信息;
发送单元,用于将所述目标信息发送给所述第一用户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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