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生活垃圾无公害无氧碳化处理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510333711.5 | 申请日: | 2015-06-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4974770A | 公开(公告)日: | 2015-10-14 |
发明(设计)人: | 李小林;李岱;郭呈家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小林 |
主分类号: | C10B53/00 | 分类号: | C10B53/00;C10G1/00;C10J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轻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12 | 代理人: | 周玉红 |
地址: | 541002 广西壮族自治***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生活 垃圾 公害 碳化 处理 系统 | ||
1.一种生活垃圾无公害无氧碳化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裂解处理装置(1)、催化器(2)、冷却塔(3)、过滤器(4)、油气分离器(5)、化硫器(6)、分馏塔(7)和缓冲罐(8),所述裂解处理装置(1)的一端设置有进出料口,所述进出料口可拆卸的连通有进料器(9),所述裂解处理装置(1)的下端设置有出渣口,所述裂解处理装置(1)的出气端与所述催化器(2)的进气端连通,所述催化器(2)的出气端与所述冷却塔(3)的进气端连通,所述冷却塔(3)的出气端与所述过滤器(4)的进气端连通,所述过滤器(4)与所述油气分离器(5)的进气端连通,所述油气分离器(5)的出气端连接有回气处理器(10)的进气端,所述回气处理器(10)的出气端通过供热器(11)与所述裂解处理装置(1)连通,所述油气分离器(5)的出油端与所述化硫器(6)的进油端连通,所述化硫器(6)的出油端与所述分馏塔(7)的进油端连通,所述分馏塔(7)的出油端与所述缓冲罐(8)的进油端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生活垃圾无公害无氧碳化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尾气处理装置(12),所述尾气处理装置(12)的进气端与所述油气分离器(5)的出气端连通。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一种生活垃圾无公害无氧碳化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尾气处理装置(12)包括除尘器(13)和碱液吸收塔(14),所述除尘器(13)的进气端与所述油气分离器(5)的出气端连通,所述除尘器(13)的出气端与所述碱液吸收塔(14)的进气端连通,所述液吸收塔的出气端连通外部。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一种生活垃圾无公害无氧碳化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裂解处理装置(1)为可旋转的卧式裂解处理器。
5.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一种生活垃圾无公害无氧碳化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缓冲罐(8)设置有多个,多个所述缓冲罐(8)分别与所述分馏塔(7)连通。
6.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一种生活垃圾无公害无氧碳化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料器(9)的上端和下端分别设置有上阀门(15)和下阀门(16),所述进料器(9)内设置有可密封的送料室(17),所述送料室(17)的一侧设置有抽真空机(18),所述抽真空机(18)与所述送料室(17)连通。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李小林,未经李小林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10333711.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造气炉入炉氮空气调节系统
- 下一篇:复合型土遗址加固材料及加固土遗址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