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点名方法及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510334098.9 | 申请日: | 2015-06-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4899313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9-09 |
发明(设计)人: | 马君亮;汪西莉;肖冰;叶宇晗 | 申请(专利权)人: | 陕西师范大学 |
主分类号: | G06F17/30 | 分类号: | G06F17/30;G06Q50/20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50 | 代理人: | 汤东凤;张波涛 |
地址: | 710062 陕西省***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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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点名 方法 系统 | ||
1.一种点名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方法通过下述步骤实现点名:
S1、录音并上传:在点名者的工作时间段内,被点名者实时录制点名者的一段声音并将录音上传至服务器;
S2、提取指纹:在服务器一端收到录音后,从所述录音中提取表征音频特征的指纹,从而得到要匹配的音频;
S3、匹配:将所述要匹配的音频与事先存储在数据库中的点名者的音频数据进行比对匹配;
S4、存储:存储匹配结果,若匹配结果为匹配上,则点名成功。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优选的,所述录音包括录音的音频和录音的时间,则在S3之前还包括:
确认所述录音的时间,并与点名者的工作时间段进行匹配,进而确定所述事先存储在数据库中的点名者的音频数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录音通过手机的录音功能来完成,且所述手机能将所述录音传输至不限于服务器的其他设备。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录音通过手机的录音功能来完成;
所述录音功能通过摇晃手机被调用,并且所述手机能将所述录音传输至不限于服务器的其他设备。
5.一种点名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系统包括客户端和服务端,所述客户端和服务端通过下述流程进行交互实现点名:
P1、在点名者的工作时间段内,被点名者使用客户端实时录制点名者的一段声音并将录音上传至服务端;
P2、服务端接收录音并从所述录音中提取表征音频特征的指纹,从而得到要匹配的音频;
P3、服务端将所述要匹配的音频与事先存储在数据库中的点名者的音频数据进行比对匹配;
P4、服务端存储匹配结果,若匹配结果为匹配上,则点名成功。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录音包括录音的音频和录音的时间,则在P3之前还包括:
服务端确认所述录音的时间,并与点名者的工作时间段进行匹配,进而确定所述事先存储在数据库中的点名者的音频数据。
7.一种点名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系统至少包括客户端、部署在服务端的接收模块、提取指纹模块、匹配模块、数据库;
所述客户端,用于在点名者的工作时间段内,录制点名者的一段声音并将录音上传至服务端的接收模块;
所述提取指纹模块,用于从接收模块接收录音,从所述录音中提取表征音频特征的指纹,从而得到要匹配的音频;
所述匹配模块,用于将所述要匹配的音频与事先存储在数据库中的点名者的音频数据进行比对匹配,如果匹配上,则表示点名成功。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录音包括录音的音频和录音的时间,且所述服务端还包括确定音频数据模块:
所述确定音频数据模块,用于:确认所述录音的时间,并与点名者的工作时间段进行匹配,进而确定所述事先存储在数据库中的点名者的音频数据。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客户端为手机,所述录音通过手机的录音功能来完成,所述手机能将所述录音传输至不限于服务端的其他设备。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客户端为手机,所述录音通过手机的录音功能来完成,所述录音功能通过摇晃手机被调用,并且所述手机能将所述录音传输至不限于服务端的其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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