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排水保护板在审
申请号: | 201510335621.X | 申请日: | 2015-06-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4988899A | 公开(公告)日: | 2015-10-21 |
发明(设计)人: | 缪家戌 | 申请(专利权)人: | 成都科创佳思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2D3/10 | 分类号: | E02D3/1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610000 四川省成都***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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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排水 保护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道路排水结构,特别涉及一种排水保护板。
背景技术
城市中的给水、排水、电力、燃气等市政管线工程,俗称生命线工程,是维持城市功能正常运转的关键,地下综合管廊是将两种以上的市政管线放置于同一人工空间中,形成的一种现代化集约化的城市基础设施,发展地下综合管廊,已成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向,但一旦发生破坏后,除了破坏隐蔽和修复困难外,所带来的直接合间接损失也远大于一般的地面结构,而排水板作为其中一项重要的排水设施,深受施工人员的关注,一般的排水板只是单一的起到排水作用,对其自身结构性并不重视,长时间使用后,损坏速度快,更换频繁。
发明内容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上述问题,提供一种适用于做工程隧道、地下坑道及进行种植的建筑顶层的防水排水的板材,结构完善,抗压强度高,透气性能好的排水保护板。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这样的:本发明的排水保护板,包括防腐面板,防腐面板下表面设有聚乙烯结构板,聚乙烯结构板与防腐面板之间通过定位螺栓连接,聚乙烯结构板与防腐面板之间竖向安装有透气管,透气管顶部延伸在防腐面板上表面外侧面上,其底部延伸在一真空吸塑板内,真空吸塑板与聚乙烯结构板之间卡接,聚乙烯结构板内且位于透气管两侧处安装有防护板,防护板呈直角三角型结构,其长边一面固定在透气管上,真空吸塑板上开有透气孔,真空吸塑板下表面安装有渗透板,渗透板与真空吸塑管之间内置渗水管。
进一步的,作为一种具体的结构形式,本发明所述聚乙烯结构板上表面及下表面均设有凹凸结构,凹凸结构与聚乙烯结构板一体浇注而成。
进一步的,作为一种具体的结构形式,本发明所述聚乙烯结构板厚度在六至十厘米之间。
进一步的,作为一种具体的结构形式,本发明所述透气管采用PVC管材制成。
进一步的,作为一种具体的结构形式,本发明所述透气孔至少在三个或三个以上。
进一步的,作为一种具体的结构形式,本发明所述透气孔直径在零点一至零点一五厘米之间。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优点在于:本排水保护板适用于做工程隧道、地下坑道及进行种植的建筑顶层的防水排水的板材,结构完善,抗压强度高,透气性能好,能起到一定的防火作用,不易因温度过高造成迅速燃烧,抗腐蚀性强。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进一步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图中:1.防腐面板;2.聚乙烯结构板;3.真空吸塑板;4.渗透板;5.透气管;6.防护板;7.透气孔。
具体实施方式
现在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这些附图均为简化的示意图,仅以示意方式说明本发明的基本结构,因此其仅显示与本发明有关的构成。
如图1所示的本发明排水保护板的优选实施例,包括防腐面板1,防腐面板1下表面设有聚乙烯结构板2,聚乙烯结构板2与防腐面板1之间通过定位螺栓连接,聚乙烯结构板2与防腐面板1之间竖向安装有透气管5,透气管5顶部延伸在防腐面板1上表面外侧面上,其底部延伸在一真空吸塑板3内,真空吸塑板3与聚乙烯结构板2之间卡接,聚乙烯结构板2内且位于透气管5两侧处安装有防护板6,防护板6呈直角三角型结构,其长边一面固定在透气管5上,真空吸塑板3上开有透气孔7,真空吸塑板3下表面安装有渗透板4,渗透板4与真空吸塑管3之间内置渗水管,所述聚乙烯结构板2上表面及下表面均设有凹凸结构,凹凸结构与聚乙烯结构板2一体浇注而成,所述聚乙烯结构板2厚度在六至十厘米之间,所述透气管5采用PVC管材制成,所述透气孔7至少在三个或三个以上,所述透气孔7直径在零点一至零点一五厘米之间。
本发明的排水保护板适用于做工程隧道、地下坑道及进行种植的建筑顶层的防水排水的板材,结构完善,抗压强度高,透气性能好,能起到一定的防火作用,不易因温度过高造成迅速燃烧,抗腐蚀性强,所述聚乙烯结构板2上表面及下表面均设有凹凸结构,凹凸结构与聚乙烯结构板2一体浇注而成,能起到一定的缓冲作用;所述聚乙烯结构板2厚度在六至十厘米之间,使用效果良好,符合设计需求;所述透气管5采用PVC管材制成,不易断裂,结构性强;所述透气孔7至少在三个或三个以上,所述透气孔7直径在零点一至零点一五厘米之间,透气性能更好。
以上述依据本发明的理想实施例为启示,通过上述的说明内容,相关工作人员完全可以在不偏离本项发明技术思想的范围内,进行多样的变更以及修改,本项发明的技术性范围并不局限于说明书上的内容,必须要根据权利要求范围来确定其技术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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