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除草剂增效组合物在审
申请号: | 201510346925.6 | 申请日: | 2015-06-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4996433A | 公开(公告)日: | 2015-10-28 |
发明(设计)人: | 马跃峰;陆仟;郭成林;黄旭光;覃建林;马永林;罗恩波;杜晓苏;陆荣生;韦路易;雷世珍;杨思霞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南宁市绿化工程管理处 |
主分类号: | A01N43/76 | 分类号: | A01N43/76;A01N25/04;A01P13/00;A01N43/70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科吉华烽知识产权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48 | 代理人: | 胡吉科 |
地址: | 530007 广西***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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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除草剂 增效 组合 | ||
1.一种除草剂增效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包括阿特拉津和精恶唑禾草灵,其中所述阿特拉津与所述精恶唑禾草灵的重量比为1:0.004~0.36。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剂增效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阿特拉津与所述精恶唑禾草灵的重量比为1:0.027~0.16。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剂增效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除草剂增效组合物在实际使用时所配制的除草剂溶液时,所述除草剂溶液中阿特拉津和精恶唑禾草灵的有效成分浓度为0.3~1.8g.ai/kg。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除草剂增效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除草剂增效组合物在实际使用时所配制的除草剂溶液时,所述除草剂溶液中阿特拉津和精恶唑禾草灵的有效成分浓度为0.52~1.37g.ai/kg。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剂增效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除草剂增效组合物的剂型为悬浮剂、可湿性粉剂、可溶性粉剂或水分散粒剂中的一种。
6.根据权利要求1~5任意一项所述的除草剂增效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除草剂增效组合物还包括分散剂、增稠剂、pH调节剂、消泡剂或防冻剂中的至少一种。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除草剂增效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除草剂增效组合物所含的组分及各组分的重量百分比为:阿特拉津10.0~60.0%,精恶唑禾草灵3.0~17.8%,分散剂10.0~20%,增稠剂0.5~1.5%, pH调节剂1.5~2.0%,消泡剂2.0~3.0%,防冻剂1.8~2.5%,水补足。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除草剂增效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除草剂增效组合物配制成悬浮剂,其所含的组分及各组分的重量百分比为:阿特拉津60.0%,精恶唑禾草灵3.6% ,分散剂NNO13.0%,木质素磺酸钠1.4%,农乳100 1.5%,农乳1601 1.5%,乙二醇5.0%,黄原胶0.5%,有机膨润土2.0%,水11.5%。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除草剂增效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分散剂为MF、NNO、D425、农乳1601#、农乳0101B、木质素磺酸钠或BY140中的至少一种;所述增稠剂为阿拉伯胶、黄原胶、羧甲基纤维素、羟乙基纤维素、硅酸镁铝或膨润土中的至少一种;所述pH调节剂为CaO、P2O5、Na2CO3或NH4Cl中的至少一种。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除草剂增效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防冻剂为乙二醇、甘油、甲醇或乙醇中的至少一种;所述消泡剂为聚醚改性硅 DF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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