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双磺酸根离子液体催化制备N‑(2‑羟基‑1‑萘基)(芳基)甲基‑吡咯烷‑2‑酮衍生物的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510359771.4 | 申请日: | 2015-06-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4892480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5-24 |
发明(设计)人: | 沈智培;卢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马鞍山市泰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7D207/27 | 分类号: | C07D207/27 |
代理公司: | 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32207 | 代理人: | 蒋海军 |
地址: | 243000 安徽省马鞍山***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酸根 离子 液体 催化 制备 羟基 萘基 芳基 甲基 吡咯烷 衍生物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有机化学合成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双磺酸根离子液体催化制备N-(2-羟基-1-萘基)(芳基)甲基-吡咯烷-2-酮衍生物的方法。
背景技术
N-烷基吡咯烷酮可用作香波增稠剂,染发烫发调理剂,啤酒、葡萄酒中多酚洁净化剂和洗涤去渍剂等。作为N-烷基吡咯烷酮类化合物中的一种,N-(2-羟基-1-萘基)(芳基)甲基-吡咯烷-2-酮衍生物通常通过醛、萘酚和吡咯烷酮的三组分一锅法反应进行合成,但采用传统的酸催化剂,比如NH2SO3H、HClO4、NaHSO4、p-TSA等普遍存在反应时间长、产率不够高、难以实现回收、环境污染严重等缺点。因此,开发一种绿色、高效、方便快捷地制备N-(2-羟基-1-萘基)(芳基)甲基-吡咯烷-2-酮衍生物的方法成为许多有机合成工作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离子液体是指在室温或近于室温下呈液态的盐类。由于其具有不挥发、较宽的液相范围以及较好的化学稳定性而被作为绿色溶剂运用到有机合成反应中,而作为功能化离子液体中的酸性离子液体,特别是布朗斯特酸性离子液体由于具有绿色无污染、有机和无机化合物溶解性好、酸性位点分布均匀、产物易于进行分离及可循环使用等优点而被应用到N-(2-羟基-1-萘基)(芳基)甲基-吡咯烷-2-酮衍生物的制备过程中。比如浙江工业大学的郭红云等在无溶剂条件下,利用廉价无毒的酸性离子液体[Hnmp]HSO4为催化剂,醛、β-萘酚和吡咯烷酮三组分“一锅法”制备了一系列新颖的N-(2-羟基-1-萘基)(芳基)甲基- 吡咯烷-2-酮衍生物。与现有的方法相比,该方法具有反应时间短、产率高,催化剂可以循环使用等优点(酸性离子液体[Hnmp]HSO4催化下一锅三组分反应合成N-(2-羟基-1-萘基)(苯基)甲基-吡咯烷-2-酮衍生物[J],有机化学,2011,31(11):1909~1913)。
上述方法所采用的酸性离子液体的结构母体是难生物降解的咪唑结构,制备价格较高,这与绿色化工的政策是相违背的。另外,上述酸性离子液体的酸度比较低,导致在使用时其使用量较大,占所用芳香醛摩尔量的10%。最后,虽然上述制备方法中采用的是无溶剂合成,但是后处理过程中为了将产物和咪唑基酸性离子液体催化剂进行分离,进行加水操作,且在酸性离子液体循环使用前进行了蒸除水的处理,导致生产过程中耗能比较大,原料利用率低,不适宜工业化大规模应用。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利用酸性离子液体催化制备N-(2-羟基-1-萘基)(芳基)甲基-吡咯烷-2-酮衍生物过程中存在离子液体不易生物降解,使用量较大,原料利用率低、后处理复杂等缺点,而提供一种易生物降解、催化剂制备简单、原子经济性高、后处理简单方便的双磺酸根离子液体作绿色催化剂,95%乙醇水溶液作溶剂条件下催化制备N-(2-羟基-1-萘基)(芳基)甲基-吡咯烷-2-酮衍生物的方法。
本发明所使用的双磺酸根离子液体催化剂的结构式为:
本发明所提供的一种双磺酸根离子液体催化制备N-(2-羟基-1-萘基)(芳基)甲基-吡咯烷-2-酮衍生物的方法,其化学反应式为:
其中反应中芳香醛(I)、β-萘酚(II)和吡咯烷酮(III)的摩尔比为1:1:1,双磺酸根离子液体催化剂的摩尔量是所用芳香醛的3~8%,反应溶剂95%乙醇水溶液以毫升计的体积量为芳香醛以毫摩尔计的摩尔量的4~6倍,反应压力为一个大气压,回流反应2~25min,反应结束后冷却至室温,有大量固体析出,碾碎固体,静置,抽滤,所得滤渣95%乙醇水溶液洗涤、真空干燥后得到纯N-(2-羟基-1-萘基)(芳基)甲基-吡咯烷-2-酮衍生物(IV)。滤液无需任何处理直接用于下一次反应,可以重复使用至少5次,其产物收率未有明显降低。
本发明所用的芳香醛为苯甲醛、对氯苯甲醛、邻氯苯甲醛、对硝基苯甲醛、间硝基苯甲醛、对甲基苯甲醛、邻甲氧基苯甲醛、对甲氧基苯甲醛、间溴苯甲醛、2,4-二氯苯甲醛中的任一种。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马鞍山市泰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未经马鞍山市泰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10359771.4/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