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光致发光地面灯有效
申请号: | 201510382186.6 | 申请日: | 2015-07-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5291966B | 公开(公告)日: | 2019-10-25 |
发明(设计)人: | 斯图尔特·C·萨尔特;康奈尔·路易斯·加德纳 | 申请(专利权)人: | 福特全球技术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Q3/217 | 分类号: | B60Q3/217;B60Q3/60 |
代理公司: | 北京连和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78 | 代理人: | 武硕 |
地址: | 美国密歇根州迪尔***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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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光致发光 地面 | ||
1.一种车辆的照明装置,所述装置包含:
位于车辆实质朝下的部分上的光致发光部分;
位于靠近车辆门槛的第二光致发光部分;
光源,所述光源位于靠近所述朝下的部分并且配置为朝向所述光致发光部分发射第一波长的光,其中所述光致发光部分配置用于将所述第一波长转化为比所述第一波长长的至少一种第二波长,从而为车辆下方表面照明,所述光源进一步配置为当车门定位在打开位置时使所述第一波长的光朝向所述门槛,从而为第二光致发光部分照明。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朝下的部分包含车门的一部分。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车门的一部分包含车门饰板。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光源位于车门饰板的底部之内。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第二光致发光部分配置用于将所述第一波长转化为具有与所述第二波长不同的颜色的第三波长。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第二光致发光部分包含标志,所述第二光致发光部分配置用于将所述第一波长转化为所述第二波长。
7.一种车辆的照明系统,所述系统包含:
位于车辆实质朝下的部分上的第一光致发光部分;
位于靠近门槛的第二光致发光部分;
光源,所述光源位于靠近所述第一光致发光部分并且配置用于发射第一波长的光,其中所述光致发光部分配置用于将所述第一波长转化为比所述第一波长长的至少一种第二波长,从而为所述光致发光部分照明;
其中当车门定位在打开位置时,所述光源配置为使所述第一波长的光朝向所述第一光致发光部分和所述第二光致发光部分。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照明系统,其中所述第一光致发光部分配置用于利用所述第二波长的光为车辆下方的表面照明。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照明系统,其中所述朝下的部分包含车门的一部分。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照明系统,其中所述车门的一部分包含车门饰板。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照明系统,其中所述第一光致发光部分和所述光源中的每一个都位于所述车门饰板的底部之内。
12.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照明系统,其中所述第二光致发光部分配置用于将所述第一波长转化为具有与所述第二波长不同颜色的第三波长。
13.一种为车辆下方的表面照明的方法,所述方法包含:
响应于车门定位在打开位置而激活光源;
将第一波长的光从所述光源引导朝向位于车辆实质朝下的部分上的光致发光部分和靠近车辆门槛的第二光致发光部分;
利用所述光致发光部分将所述第一波长的光转化为第二波长;以及
利用所述第二波长的光为所述表面照明。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所述方法进一步包含:
从所述光致发光部分朝向所述表面发射所述第二波长的光。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波长的光以及所述第二波长的光从车门饰板底部发射。
16.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所述方法进一步包含:
利用第二光致发光部分将所述第一波长的光转化为第三波长,所述第三波长对应于与所述第二波长不同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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