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锂离子电池非水电解液及锂离子电池无效
申请号: | 201510397735.7 | 申请日: | 2015-07-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5140561A | 公开(公告)日: | 2015-12-09 |
发明(设计)人: | 石桥;胡时光;林木崇;陈群;黄琦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M10/0567 | 分类号: | H01M10/0567;H01M10/0525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博锐专利事务所 44275 | 代理人: | 张明 |
地址: | 51800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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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锂离子电池 水电 | ||
1.一种锂离子电池非水电解液,包括非水有机溶剂、锂盐和成膜添加剂,所述成膜添加剂包括含有叁键的磷酸酯类化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成膜添加剂还包括砜类化合物,所述砜类化合物包括环状砜类化合物和/或直链砜类化合物,所述环状砜类化合物的结构式如下式:
所述直链砜类化合物的结构式如下式:
其中,R1-R4分别独立地选自氢原子、卤素或碳原子数为1‐5的烷基,A为碳原子数为2‐6的被氢原子、卤素或碳原子数为1‐3的烷基取代的次烷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非水电解液,其特征在于,所述环状砜类化合物的结构式为下述结构式1、结构式2中的一种或两种
其中,R5-R19分别独立地选自氢原子、卤素或碳原子数为1~5的烷基。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非水电解液,其特征在于,所述砜类化合物为环丁砜、3-甲基环丁砜、3,3,4,4-四氯环丁砜、环戊砜、和二甲基砜、甲基乙基砜、二乙基砜中的一种或两种以上。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非水电解液,其特征在于,所述环状砜类化合物和/或直链砜类化合物的含量为电解液总重量的0.1%-10%。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非水电解液,其特征在于,所述砜类化合物占电解液的总重量与所述磷酸酯类化合物占电解液的总重量的比值大于或等于0.2。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非水电解液,其特征在于,所述非水有机溶剂选自碳酸乙烯酯、碳酸丙烯酯、碳酸丁烯酯、碳酸二甲酯、碳酸二乙酯、碳酸甲乙酯和碳酸甲丙酯中的一种或两种以上。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非水电解液,其特征在于,所述锂盐选自六氟磷酸锂、高氯酸锂、四氟硼酸锂、双氟草酸硼酸锂、二(三氟甲基磺酰)亚胺锂和双氟磺酰亚胺锂盐中的一种或两种以上。
8.一种锂离子电池,包括正极、负极和置于正极与负极之间的隔膜,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锂离子电池非水电解液。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锂离子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正极选自LiCoO2、LiNiO2、LiMn2O4、LiCo1-yMyO2、LiNi1-yMyO2、LiMn2-yMyO4和LiNixCoyMnzM1-x-y-zO2中的一种或两种以上,其中,M选自Fe、Co、Ni、Mn、Mg、Cu、Zn、Al、Sn、B、Ga、Cr、Sr、V和Ti中的一种或两种以上,且0≤y≤1,0≤x≤1,0≤z≤1,x+y+z≤1。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锂离子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锂离子电池的充电截止电压大于或等于4.35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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