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重症监护报警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510401283.5 | 申请日: | 2015-07-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5105729A | 公开(公告)日: | 2015-12-02 |
发明(设计)人: | 姜志明;孙楠楠;李冲;张莉 | 申请(专利权)人: | 姜志明 |
主分类号: | A61B5/0205 | 分类号: | A61B5/0205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50000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重症 监护 报警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医疗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重症监护报警系统。
背景技术
目前,心电等生理监护主要应用于患者或术后病人,其应用场所集中于大医院病房和ICU重症监护室内,需要一定规模的设备以及相应的人力资源,普通住院观察的患者很难得到实时的病情监护。
病人的生理信息采集装置与医务监视系统的通信方式大多为有线连接,受医疗仪器和医护人员等诸多因素限制,行动受到极大制约。医护人员也只有在固定的场所、通过固定的监护仪器等才能查看到卧床患者的病情,不能及时更新患者病况,很难保证监护的实时性和可靠性。
新近开发的一些无线医疗监护系统大多都是在一些特殊频段上使用,未采用现有标准的无线网络通信协议、或在网络应用方面缺乏规范的使用方法。因此,在覆盖范围、使用效率及信息传输质量等诸多方面存在着较大的问题。
以上这些情况不但限制了医疗监护仪器的应用范围,而且监护成本高昂,医护人员工作效率低,病情突发者难以得到及时救治。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重症监护报警系统,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
本发明提出的一种重症监护报警系统,包括监护装置、监护终端、第一报警装置以及连接监护装置和监护终端的第一通信模块、连接监护装置和第一报警装置的第二通讯模块;第一报警装置设置在医院内,第一报警装置为声光报警装置;
监护装置将采集到的生理信号、信号分析结果通过通信模块发送到医护人员的监护终端上;监护装置包括中央处理模块、存储模块、生理信号采集模块和显示模块;
中央处理模块接收采集到的生理信号并对所述生理信号进行分析;存储模块与中央处理模块双向连接,存储采集到的生理信号和信号分析结果;生理信号采集模块与中央处理模块的输入端连接,佩戴在重症病人身体上,采集重症病人的生理信息;显示模块与中央处理模块的输出端连接,显示生理信号采集模块采集的生理信号和中央处理模块分析的生理信号结果。
优选地,监护装置上设有与中央处理模块连接的音频或视频模块,用于重症病人和医护人员音频通讯或视频通讯。
优选地,生理信号采集模块包括心电信号、呼吸、血压、血氧和/或体温检测装置。
优选地,监护装置上设有与中央处理模块连接的第二报警装置,第二报警装置为声光报警装置。
本发明提出的一种重症监护报警系统,将只在重症监护病房才有的心电等医疗监护设施带到普通病房中,使所有的病患者都能够得到实时的、有效的监护,通过无线网络的传输,患者无需躺在繁琐的监护仪器旁,可随意行走,甚至离开医院都能够得到实时有效的监护,一旦出现生病危险,第一报警装置第一时间通知监护人员赶赴重症病人所在的位置,对患者的生命有了更可靠的保障。
本发明通过设计生理信号分析和报警装置,无需医护人员或家属陪同,一有危机情况可以第一时间向医院报警,让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同时,存储模块保存患者一定时间内的生理数据,对医护人员对患者的长期病情监护和分析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实时的视频或音频通信,不仅可以让患者在重症监护病房内和家人能够很好的沟通,而且允许患者在远离医护人员的情况下通过网络与医护人员实时的沟通,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反应自己的病情状况。本发明使得医护人员的治疗和监护措施更加有效,患者的生命得到了更大的保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提出的一种重症监护报警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图1为本发明提出的一种重症监护报警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参照图1,本发明提出的一种重症监护报警系统,包括监护装置、监护终端、第一报警装置以及连接监护装置和监护终端的第一通信模块、连接监护装置和第一报警装置的第二通讯模块;第一报警装置设置在医院内,第一报警装置为声光报警装置。本发明将只在重症监护病房才有的心电等医疗监护设施带到普通病房中,使所有的病患者都能够得到实时的、有效的监护,通过无线网络的传输,患者无需躺在繁琐的监护仪器旁,可随意行走,甚至离开医院都能够得到实时有效的监护,一旦出现生病危险,第一报警装置第一时间通知监护人员赶赴重症病人所在的位置,对患者的生命有了更可靠的保障。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姜志明,未经姜志明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10401283.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