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防回火燃气灶有效
申请号: | 201510420644.0 | 申请日: | 2015-07-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4976647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8-08 |
发明(设计)人: | 叶伟林;孙娅丽;张晓立;林玉绵;李忠堂;丁泺火 | 申请(专利权)人: |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4C3/12 | 分类号: | F24C3/12;F24C3/08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227 | 代理人: | 李海建 |
地址: | 519070***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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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回火 燃气灶 | ||
1.一种防回火燃气灶,包括依次连接的喷嘴、炉头(8)和燃烧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置在所述炉头(8)中,且可封堵和开放所述炉头(8)内的燃气通道的开关机构,所述炉头(8)包括与所述燃烧器固连的前半部,和与所述喷嘴固连的后半部,且所述前半部与所述后半部螺栓连接,且两者的贴合部位设置有密封垫或密封圈,所述开关机构包括:
沿所述炉头(8)的径向布置,且与所述炉头(8)固定的支撑轴(1);
与所述支撑轴(1)铰接的第一叶片(2)和第二叶片(3),所述第一叶片(2)和第二叶片(3)展开后构成用于封堵所述炉头(8)内的燃气通道的封堵板;所述第一叶片(2)和第二叶片(3)贴合时完全开放所述炉头(8)内的燃气通道;
用于驱动所述第一叶片(2)和所述第二叶片(3)保持展开状态的自复位总成,且在燃气灶的阀体总成打开时,燃气作用于所述第一叶片(2)和第二叶片(3)上的力大于所述自复位总成的回复力;
设置在所述炉头(8)中,用于防止所述第一叶片(2)和所述第二叶片(3)展开过度的限位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回火燃气灶,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复位总成包括:
固定设置于所述炉头(8)内的支撑杆(4);
一端与所述支撑杆(4)铰接,另一端与所述第一叶片(2)滑动铰接的第一连杆(5);
一端与所述支撑杆(4)铰接,另一端与所述第二叶片(3)滑动铰接的第二连杆(6);
套设在所述支撑杆(4)上,且与所述第一连杆(5)和第二连杆(6)相抵的复位弹簧(7)。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防回火燃气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杆(4)包括粗杆段和细杆段,且所述细杆段上套设有所述复位弹簧(7),所述复位弹簧(7)的一端与所述粗杆段相抵,另一端与所述第一连杆(5)和所述第二连杆(6)相抵。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回火燃气灶,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复位总成包括:
固定设置于所述炉头(8)内的套管;
套设在所述套管内的活动杆;
一端通过销轴与所述活动杆铰接,另一端与所述第一叶片(2)铰接的第一连杆(5);
一端通过所述销轴与所述活动杆铰接,另一端与所述第二叶片(3)铰接的第二连杆(6);
套设在所述活动杆上,且一端与所述套管相抵,另一端与所述销轴相抵的复位弹簧(7)。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回火燃气灶,其特征在于,所述前半部的壁厚小于所述后半部的壁厚,且所述后半部超出所述前半部的壁厚部分构成所述限位部。
6.根据权利要求1-5任意一项所述的防回火燃气灶,其特征在于,所述炉头(8)包括并排设置的多个子炉头,且任意一个所述子炉头内均设置有所述开关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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