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苦荞风味香气的电子烟液有效
申请号: | 201510438640.5 | 申请日: | 2015-07-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5011351A | 公开(公告)日: | 2015-11-04 |
发明(设计)人: | 肖克毅;黄玉川;戴亚;冯广林;李宁;丁玉;陶飞燕;张艇;陶文生;薛芳 | 申请(专利权)人: | 川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B15/16 | 分类号: | A24B15/16 |
代理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天策商标专利事务所 51213 | 代理人: | 谭德兵 |
地址: | 610000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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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风味 香气 电子 | ||
1.一种具有苦荞风味香气的电子烟液,其特征在于由以下按质量计的组分制成:
苦荞香味提取物10%-30%,烟用香料3%-6%,水20%-40%,朗姆酒1%-3%,丙三醇20%-30%,余量为丙二醇。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苦荞风味香气的电子烟液,其特征在于由以下按质量计的组分制成:
苦荞香味提取物20%-30%,烟用香料5%,水20%,朗姆酒3%,丙三醇20%-30%,余量为丙二醇。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苦荞风味香气的电子烟液,其特征在于所述苦荞香味提取物是选取四川凉山、攀枝花的苦荞粉,在40-50℃烘干后用粉碎机粉碎得到苦荞烟末,然后将苦荞烟末放入干馏釜中,以5-10℃/min的升温速率加热至500℃后保持5-7min,冷凝后分离,得到油状提取物即为所述苦荞香味提取物。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苦荞风味香气的电子烟液,其特征在于所述朗姆酒是银朗姆、金朗姆、黑朗姆中的任意一种或几种的混合物。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苦荞风味香气的电子烟液,其特征在于所述烟用香料是西瓜提取物、杏仁提取物、甘草提取物、葡萄提取物、蜜桃提取物、菠萝提取物、罗汉果提取物、茴香提取物、雪梨提取物、菊花提取物、陈皮提取物中的任意一种或几种的混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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