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手机的广告投放效果评价方法及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510439494.8 | 申请日: | 2015-07-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5100837A | 公开(公告)日: | 2015-11-25 |
发明(设计)人: | 顾寰;杨长春;吕晨;刘玲 | 申请(专利权)人: | 常州大学 |
主分类号: | H04N21/258 | 分类号: | H04N21/258;H04N21/414;H04N21/44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13164 ***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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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手机 广告 投放 效果 评价 方法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手机领域,准确的说是一种手机的广告投放效果评价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视频广告越来越受到关注,根据eMarketer的估计,美国数字视频广告支出将会在仅仅4年的时间里增长1倍,从2013年的41.4亿美元增长至2016年的80.4亿美元。由于在线视频网站的主要收入由在线广告与付费视频两部分组成,且在线广告为其带来的收入占据了总收入的90%。因此广告的投放效果对于在线视频网站的运营非常重要。
传统的广告投放效果评价方法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评估:(1)传播效果的评估:通过一些指标测定来判断广告对消费者的心理效应的大小。(2)销售效果的评估:即通过广告宣传后,对销售面和销售量进行测定。但是这些方法都是通过间接的方法来估计广告的效果,而且获得的结果相对滞后。
发明内容:
1.鉴于以上现有技术的缺点,本发明提供一种广告投放效果评价方法及系统,来解决上述问题。
2.本发明提供一种广告投放效果评价方法,包括移动终端,视频网站APP,服务器,所述的移动终端为带前置摄像头的智能手机;视频网站APP为视频网站提供给手机端的APP;视频网站APP带有监测眼睛和收集数据的功能;服务器具有接收并分析视频APP所收集的数据的功能。
3.当app在播放广告时,app自动打开手机前置摄像头,采集用户的状态,根据采集的用户状态,判断用户是否对该广告感兴趣。
4.用户状态包括:(1)使用眼球定位技术,判断用户是否在浏览所属移动终端的屏幕;(2)在播放广告期间,统计停留在屏幕上的时间
5.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评测广告投放效果的服务器:用于收集用户状态后,给正在播放的广告打分,分数越高,说明广告的效果越好。
6.相对于现有的技术,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新的广告投放效果评价方法及系统,采用了基于摄像头的广告效果评价方法,在普通的智能手机终端上都能实现,不需要增加额外的硬件,就可以实现。
本发明专利与现有技术比较,具有如下优点:
1.利用了手机自带的前置摄像头,不需要增加额外的硬件,就可以实现。
2.相对于传统的评价方法,本方法时效性好,准确率高。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发明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在附图中
图1所示为广告投放效果评价方法流程图;
图2所示为广告投放效果服务器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1.在用户使用的视频APP插播广告时;
2.视频网站的app检测到正在播放广告;
3.然后打开手机前置摄像头,采集用户的状态,根据采集的用户状态,判断用户是否对该广告感兴趣。
4.用户状态包括:使用眼球定位,判断用户是否在浏览所属移动终端的屏幕;
5.如果没有浏览屏幕,则说明用户处于离开状态。
6.如果检测到用户在浏览屏幕,则说明用户正在看广告,统计用户停留在屏幕上的时间;广告播放完毕后,视频APP将收集的数据传给服务器。
7.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评价广告投放效果服务器:用于收集用户数据后,对数据进行分析,然后根据分析的结果给正在播放的广告打分,分数越高,说明广告的效果越好。
8.相对于先前的技术,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广告投放效果评价方法及系统,采用了基于摄像头的广告效果评价方法,在普通的智能手机终端上都能实现,不需要增加额外的硬件,就可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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