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在账户之间进行业务数据转移的方法及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510459132.5 | 申请日: | 2015-07-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5550859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5-04 |
发明(设计)人: | 陈剑 | 申请(专利权)人: | 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20/10 | 分类号: | G06Q20/10;G06Q20/40;G06Q20/38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郝传鑫;熊永强 |
地址: | 518057 广东省深圳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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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账户 之间 进行 业务 数据 转移 方法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互联网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实现移动支付的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移动支付是指交易双方为了某种商品或者业务通过手机、PDA等终端进行 商业交易,移动支付过程中,相关的商品或财富的转移,从本质上来讲,移动 支付的过程,就是一个业务数据转移的过程,如一个转账交易的过程,即为一 个转账方的账户金额转移到被转账方的账户上去的过程,这里的账户金额就是 一个业务数据的例子,具体的转账金额就是业务数据转移中转移的业务数值。 随着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WIFI、移动互联网及智能终端的快速发展,基于终 端应用程序的移动支付快速普及,用户可以很方便的通过支付宝、微信等手机 支付客户端购物支付、转账、理财等操作。同时,移动支付客户端充分利用近 场识别技术简化支付操作,如基于手机摄像头提供二维码支付功能,或者基于 手机扬声器、麦克风提供声波支付功能。
为了确保业务数据转移如移动支付的安全,现有技术主要是终端应用程序 或者移动支付服务器对支付方进行鉴权,只有在支付方身份认证通过的情况下 才能进行移动支付。但是,由于整个支付系统后门或漏洞导致的恶意软件危害、 病毒木马植入、终端丢失或者用户信息泄密等问题,使得目前的业务数据转移 (移动支付)过程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安全性不足。
发明内容
基于此,为解决上述提到的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执行用户的业务数据转移业 务(例如移动支付业务)的过程中的安全性不足的技术问题,提供了一种在账 户之间进行业务数据转移的方法。
一种在账户之间进行业务数据转移的方法,包括:
接收第一账户对应的终端上传的业务数据转移请求,所述业务数据转移请 求携带第二账户、业务数值和第一账户的指纹信息;
对所述第一账户的指纹信息进行身份验证,在所述第一账户的指纹信息验 证通过时,通知所述第二账户对应的终端进行确认;
接收所述第二账户对应的终端上传的所述第二账户的指纹信息;
对所述第二账户的指纹信息进行身份验证,在所述第二账户的指纹信息验 证通过时,根据所述业务数值在所述第一账户和所述第二账户之间进行业务数 据转移。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账户的指纹信息为使用第一第三方公钥加密的指纹信 息;所述对所述第一账户的指纹信息进行身份验证的步骤还包括:获取与所述 第一第三方公钥对应的第一第三方私钥,使用所述第一第三方私钥将所述第一 账户的加密的指纹信息进行解密;获取与所述第一账户对应的预存的样本指纹 信息;将解密后的所述第一账户的指纹信息与所述第一账户对应的预存的样本 指纹信息进行匹配,若匹配成功,则所述第一账户的指纹信息验证通过。
进一步地,所述第二账户的指纹信息为使用第二第三方公钥加密的指纹信 息;所述对所述第二账户的指纹信息进行身份验证的步骤还包括:获取与所述 第二第三方公钥对应的第二第三方私钥,使用所述第二第三方私钥将所述第二 账户的加密的指纹信息进行解密;根据所述第二账户获取预存的与第二账户对 应的预存的样本指纹信息;将解密后的所述第二账户的指纹信息与所述第二账 户对应的预存的样本指纹信息进行匹配,若匹配成功,则所述第二账户的指纹 信息验证通过。
进一步地,所述对所述第一账户的指纹信息进行身份验证的步骤之后还包 括:若所述第一账户的指纹信息验证不通过,终止所述业务数据转移;通知所 述第一账户对应的终端。
进一步地,所述对所述第二账户的指纹信息进行身份验证的步骤之后还包 括:若所述第二账户的指纹信息验证不通过,终止所述业务数据转移;通知所 述第一账户和所述第二账户各自对应的终端。
进一步地,所述通知所述第二账户对应的终端进行确认的步骤还包括:将 所述第一账户和业务数值发送给第二账户对应的终端。
进一步地,所述根据所述业务数值在所述第一账户和所述第二账户之间进 行业务数据转移的步骤之后还包括:通知所述第一账户对应的终端和所述第二 账户对应的终端所述业务数据转移已完成。
此外,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在账户之间进行业务数据转移的装置,包括:
业务数据转移请求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第一账户对应的终端上传的业务数 据转移请求,所述业务数据转移请求携带第二账户、业务数值和第一账户的指 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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