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液体喷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510478149.5 | 申请日: | 2015-08-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5365386B | 公开(公告)日: | 2018-11-06 |
发明(设计)人: | 上柳雅史;铃木俊行;新川修 | 申请(专利权)人: | 精工爱普生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41J2/015 | 分类号: | B41J2/015 |
代理公司: | 北京金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5 | 代理人: | 苏萌萌;范文萍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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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液体 喷出 装置 | ||
1.一种液体喷出装置,其特征在于,从喷出部向介质喷出液体从而在所述介质上形成图像,并具备:
记录头,其具备M个所述喷出部,其中,M为2以上的自然数;
驱动部,其对所述喷出部进行驱动;
残留振动检测部,其对在所述喷出部通过所述驱动部而被进行了驱动时在该喷出部中产生的残留振动进行检测;
判定部,其基于所述残留振动检测部的检测结果,对所述喷出部中的所述液体的喷出状态进行判定,
所述判定部能够执行基于两个以上的判定模式的所述判定,并且根据所述判定模式,而从所述M个喷出部中决定一个或多个对象喷出部和驱动喷出部中的至少一方,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对象喷出部为在判定期间内应该设为所述判定的对象的喷出部,所述驱动喷出部为,为了对所述对象喷出部中的所述液体的喷出状态进行判定而应该由所述驱动部驱动的喷出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体喷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两个以上的判定模式包括第一判定模式,所述第一判定模式为在所述判定期间内将所述M个喷出部设为所述对象喷出部的模式。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液体喷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液体喷出装置能够基于表示应该形成在所述介质上的图像的图像数据,执行在所述介质上形成图像的印刷处理,
所述判定部在所述图像数据被供给至所述液体喷出装置之后到所述液体喷出装置开始执行所述印刷处理为止的印刷准备期间内,执行基于所述第一判定模式的所述判定。
4.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液体喷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液体喷出装置能够基于表示应该形成在所述介质上的图像的图像数据,执行在所述介质上形成图像的印刷处理,
所述判定部在基于所述图像数据的所述印刷处理完成的情况下,执行基于所述第一判定模式的所述判定。
5.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液体喷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液体喷出装置能够进行基于通常电力模式和省电模式的动作,其中,所述省电模式与所述通常电力模式相比,所述液体喷出装置消耗的电量较少,
所述判定部在所述液体喷出装置从基于所述省电模式的动作转移至基于所述通常电力模式的动作的情况下,执行基于所述第一判定模式的所述判定。
6.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液体喷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液体喷出装置具备输送所述介质的输送机构,
所述判定部在所述输送机构从难以输送所述介质的状态恢复至能够输送所述介质的状态的情况下,执行基于所述第一判定模式的所述判定。
7.如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液体喷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两个以上的判定模式包括第二判定模式,所述第二判定模式为在所述判定期间内将Q个喷出部设为所述对象喷出部的模式,其中,Q为满足1≤Q<M的自然数。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液体喷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介质包括应该形成图像的印刷区域,
所述液体喷出装置具备输送机构,所述输送机构使所述介质相对于所述记录头的相对位置发生变化,
在所述记录头与所述介质的相对位置为从所述喷出部喷出的所述液体喷落于所述印刷区域以外的位置的情况下,所述判定部实施基于所述第二判定模式的所述判定。
9.如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液体喷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两个以上的判定模式包括第三判定模式,所述第三判定模式将所述对象喷出部和与所述对象喷出部不同的喷出部设为用于对所述对象喷出部中的所述液体的喷出状态进行判定的所述驱动喷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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