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玛咖葡萄酒的制备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510506116.7 | 申请日: | 2015-08-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5062743A | 公开(公告)日: | 2015-11-18 |
发明(设计)人: | 张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平 |
主分类号: | C12G1/02 | 分类号: | C12G1/02;C12R1/865 |
代理公司: | 上海精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53 | 代理人: | 胡志强 |
地址: | 264000 山东省***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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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葡萄酒 制备 方法 | ||
1.一种玛咖葡萄酒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由如下重量配比的原料按如下步骤制成:
黑色和/或紫色玛咖干果用水泡至无硬心,破碎成不大于2mm的颗粒;玛咖干果重量15%-20%的糯米用水泡至无硬心,磨成浆状;
将步骤(1)的二种原料混合均匀,在模具中压制成壁厚大于2cm、容积大于20L的容器坯;
将步骤(2)的容器坯在烘干窑中缓慢烘干制成发酵和陈化容器;
将酿酒葡萄清洗、除杂、晾干、破碎制浆;
将步骤(4)中得到的浓浆进行过滤除渣、于120-135℃灭菌15-30min,后冷却至常温得到酵液;
将步骤(5)中的酵液加入葡萄酒酵母后装入步骤(3)的发酵和陈化容器内密封,整个容器外用瓷质或木质容器密封,在8-12℃的地下酒窖中下发酵、陈化3年以上;
步骤(5)发酵好的酒液的上清液用虹吸法抽出,澄清、过滤即得一种玛咖葡萄酒。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玛咖葡萄酒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2)中的容器坯为肚大口小的罐状容器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玛咖葡萄酒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3)烘干的天数为15天,温度条件为变温烘干:第1-3天时烘干的温度为40-60℃,第4-10天时烘干的温度为100-110℃,第11-15天烘干的温度为150-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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