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智能电视节目的分享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510527321.1 | 申请日: | 2015-08-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5120367A | 公开(公告)日: | 2015-12-02 |
发明(设计)人: | 刘明;陈锡林;程超;余锡娟 | 申请(专利权)人: |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21/4788 | 分类号: | H04N21/4788;H04N21/258 |
代理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天策商标专利事务所 51213 | 代理人: | 刘渝 |
地址: | 621000 四***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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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智能 电视节目 分享 方法 | ||
1.一种智能电视节目的分享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步骤:
A、在服务器建立用户数据库系统,所述用户数据库系统用于存储用户的账号信息和好友信息列表;
B、当用户通过智能电视的客户端登陆时,客户端向服务器请求获取好友信息列表,获取好友信息列表后将当前在线的好友和当前未在线的好友分开标记;
C、用户选择当前在线的好友,向客户端的分享模块发送节目信息分享指令,所述节目信息分享指令包括待分享的好友及待分享的节目信息;
D、客户端的分享模块接收用户发送的节目信息分享指令,并将节目信息分享指令中的待分享的好友及待分享的节目信息发送至服务器;
E、服务器接收到待分享的好友及待分享的节目信息后,判断待分享的好友是否在线,如果待分享的好友在线,则将待分享的节目信息发送至该好友的客户端;
F、该好友的客户端接收到待分享的节目信息后,该好友的客户端的弹框模块显示待分享的节目信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电视节目的分享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节目信息包括频道号和节目内容。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电视节目的分享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C还包括:如果用户选择未在线的好友,则提示好友未在线及分享失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电视节目的分享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F还包括:该好友的客户端提示该好友是否观看待分享的节目信息对应的频道,如果该好友确认观看,则该好友的客户端所在的智能电视跳转至对应的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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