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水壶有效
申请号: | 201510542987.4 | 申请日: | 2015-08-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6473596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4-13 |
发明(设计)人: | 马向阳;陈炜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J27/21 | 分类号: | A47J27/21;A47J36/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友联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11343 | 代理人: | 尚志峰,汪海屏 |
地址: | 528311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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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水壶 | ||
1.一种电水壶,其特征在于,包括:
内胆,包括底板和侧围板,所述底板与所述侧围板连接构成用于盛装液体的容纳腔,且所述底板上设置有多个凸起,且多个所述凸起位于所述容纳腔内;
导热板,所述导热板设置在所述底板的下方;和
加热装置,所述加热装置设置在所述导热板上;
其中,所述凸起的最大横截面积S为π/4mm2~25πmm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水壶,其特征在于,
所述凸起的最大横截面积S为πmm2~13πmm2。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水壶,其特征在于,
所有所述凸起的最大横截面积之和S总与所述底板(12)的面积S1的比值S总/S1大于0且小于等于1。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水壶,其特征在于,
所有所述凸起的最大横截面积之和S总与所述底板的面积S1的比值S总/S1大于等于0.25且小于等于0.8。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水壶,其特征在于,
所有所述凸起的最大横截面积之和S总与所述底板(12)的面积S1的比值S总/S1大于等于0.3且小于等于0.5。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水壶,其特征在于,
相邻所述凸起之间的距离大于0mm且小于等于30mm。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水壶,其特征在于,
相邻所述凸起之间的距离大于等于1mm且小于等于20mm。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水壶,其特征在于,
相邻所述凸起之间的距离大于等于1mm且小于等于5mm。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水壶,其特征在于,
所述凸起高度大于0mm且小于等于3mm。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水壶,其特征在于,
所述凸起高度大于0mm且小于等于2mm。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电水壶,其特征在于,
所述凸起高度大于0mm且小于等于1mm。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水壶,其特征在于,
所述凸起呈球冠形、圆柱形、圆台形、圆环形或三角形。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水壶,其特征在于,
多个所述凸起呈圆环形分布在所述底板上;且同一圆上的多个所述凸起等间隔均布。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电水壶,其特征在于,
相邻圆上的所述凸起相交错设置。
15.根据权利要求1至14中任一项所述的电水壶,其特征在于,
所述凸起上喷涂聚四氟乙烯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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