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集中控制的假人标定试验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510557788.0 | 申请日: | 2015-09-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5043707A | 公开(公告)日: | 2015-11-11 |
发明(设计)人: | 徐曼;丁奕斌;杨凌锋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东菱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M7/08 | 分类号: | G01M7/08;G01M17/007 |
代理公司: | 苏州翔远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51 | 代理人: | 刘计成 |
地址: | 215000 江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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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集中控制 假人 标定 试验 系统 | ||
本发明提供一种可集中控制的假人标定试验系统,该可集中控制的假人标定试验系统将头部标定试验台、颈部标定试验台、胸部标定试验台、肋部标定试验台、膝部标定试验台、足部标定试验台和髋关节标定试验台七个设备通过一个控制分析装置集成在一起,各个标定试验台在对假人局部关节进行标定时,都通过一个统一的控制分析装置进行数据采集和分析,这样可有效提高标定结果的一致性,使假人标定结果更加的精确。通过该系统可以对假人各个部位进行标定,使用起来非常的方便。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载人交通运输工具被动安全试验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用于被动安全碰撞试验用假人的标定系统。
背景技术
碰撞试验属于被动安全的研究范围,其目的主要是检验载人交通运输工具(如飞机、轮船、汽车)在发生意外(如飞机碰撞、轮船触礁、汽车撞击等)的情况下对乘员的保护能力。目前,国外已有研究机构通过在载人交通运输工具上安装采集系统,采集到意外情况发生时的实际数据,并利用人工模拟试验装置在试验室中通过碰撞试验再现实际数据,用于检验并评判载人交通运输工具对乘员的保护能力。
由于碰撞试验的危险性,使得无法使用真人进行碰撞试验。早在20世纪60年代,国外研究机构在大量尸体解剖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人体的动力特性及各部位的质量大小等,制造了试验用假人,代替真人用于被动安全碰撞试验,模拟载人交通运输工具在发生意外情况下乘员所遭受到的损伤,并通过假人各部位配备的传感器将碰撞数据采集出来,用于评估碰撞对人体的损伤情况。目前,各国相继出台法规,对各载人运输工具的安全性都相应的试验要求,并规定试验用的假人型号和试验方法。以汽车行业为例,《汽车正面碰撞的乘员保护》GB11551-2014规定正碰试验采用H3 50%假人。因此,试验用假人的生物拟合性好坏及假人各部位配备的传感器精度直接关系到车辆的安全性能是否能得到正确的评估,从而也关系到乘员或者行人的生命财产能否得到有效的保护。因此,正确评价和保证试验假人的生物拟合性和假人各部位配备的传感器是载人交通运输工具被动安全研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而对试验假人进行标定是保证其生物拟合性及假人配备传感器精度的关键措施之一。
以汽车的被动安全研究为例,试验用假人是被动安全试验(如实车碰撞试验、座椅碰撞试验、乘员约束系统匹配试验、安全气囊匹配试验等)中不可缺少的测试设备,上述试验中用以评价人体伤害指标及乘员约束系统效果的试验参数都需要通过假人各部位配备的传感器采集,而一旦传感器的精度超过允差范围,试验得到的测试结果也就不准确,最终给出的评价也就相应的存在误差,进而影响使用者的生命安全。因此,需要定期对假人各部位配备的传感器进行标定,确保假人所采集数据的准确性。同时,一些标准及法规也对试验假人的标定有具体规定,例如,CFR 572中的E部分和ECE R94附件10均规定了HybridIII50%男性假人的标定程序,另外,国内外各大法规(如ECE、C-NCAP等)均规定了每两次碰撞试验后均需要对试验假人进行一次标定试验,如果假人某一部位伤害指标在试验中达到或超出规定的低性能限值,该部位也应重新进行标定。
由于假人配备的传感器主要集中在假人的头部、颈部、胸部、肋部、膝部、足部及髋部,因此,假人标定试验也是分别对假人头部、颈部、胸部、肋部、膝部、足部及髋部进行标定,通常标定装置是按假人各部分的标定要求分别设计为独立工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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